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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职业技术学校有几个校区?公办专科招生信息

2026-03-3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校本部: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东湖;邮政编码:

东墩校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蛇针路8号;邮政编码: #

新津校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汕充公路18号;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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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园校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邮政编码: #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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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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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汕头市人民政府 #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

第十条?毕业颁发证书:对于获取我校学籍,于规定年限当中达成所在专业毕业要求之人,发放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退学的学生,依据具体情形给予肄业证书或者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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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该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以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夏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负责制定招生规定,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确定招生规模,负责任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夏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夏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夏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它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包含,依据学校的招生规定与实施细则,去编制招生计划,还要组织招生宣传以及录取工作,并且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招生工作纪律,同时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

第十三条?设置了由学校领导以及纪检部门共同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的学校,针对招生工作开展监督行动。于录取期间组建信访组的学校,专门选调人员负责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还有投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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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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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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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生源省(区、市)所公布的专业目录,是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有关要求的依据所在。 #

第十六条学校的建设工程管理专业,跟嘉应学院的工程管理专业一道,联合去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借助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来招收学生,和学校别的专业在同一批次录取,运用单独院校专业组进行招生,并且单独来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的学生,依照五年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的学习,各项考核都合格,同时符合相关条件以及要求的,就能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转段选拔考核表现合格的实验班学生,会进入嘉应学院试点相关专业去学习两年时间,若符合有关条件以及要求,就能获取嘉应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而非实验班学生,是不可以转入该试点专业实验班进行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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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录取规则 #

第十七条学校依照教育部所规定的那种“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去遵守教育部以及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招生录取政策与规定,秉持着公开、公平、公正这样的原则,把考生高考成绩作为基本依据,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情况,从而进行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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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所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普通类,其中又分历史类、物理类,以及艺体类,艺体类还含有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体育类,进行分类录取。 #

第十九条于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以及相关专业时,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所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是必须合格的。具体的要求,是以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作为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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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在实行了平行志愿投档的那些省(区、市)当中,学校能够依据各个省级招生办公室所公布出来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及生源方面的情况,进而确定招生计划微调的方案,还有调档的比例。 #

第二十一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也得合格,统考成绩需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还要符合学校提档要求,在此情形下,依据考生成绩进行录取,依据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依据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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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普通类,包括历史类与物理类,在专业分档之际,于依据各省,也就是区、市的投档规则出档后,施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总分的排位情形,从高到低予以排序录取。首先会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要是该专业名额已满,接着便会逐一查看该生后续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如果有修习与志愿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也就是模块的前提下,会采用优先录取的方式处置。 #

除湖南省参照广东省录取规则外,其他省份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以外省份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是出现了相同分数的情况,那么就会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单科的先后顺序汕头职业技术学校,以及分数从高到低来进行排列:在文科类别当中,顺序是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在理科类别之中,顺序是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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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之际,依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之后,于考生满足专业要求的前提条件下,施行“分数优先”之原则,率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处于靠前位置的考生,随后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处于靠后位置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之时,依照考生排位择优进行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之际,优先录取修习了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

第二十四条如果考生所填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未被成功录取,此时要是服从专业调剂,那么就会依据考生的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有计划空额并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予以录取;要是考生不服从调剂,就会被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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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湖南省之外的省外考生,当他们所填报的每一个专业志愿都没有被成功录取的时候,要是服从专业调剂,那么就会依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调剂,从而被调剂到计划存在空额并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去录取;要是考生不服从调剂,或者虽然服从调剂但却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的相关要求,那就会被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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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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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汕头职业技术学校,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七条本校的商务英语专业,开展了学分互认项目,还是中外联合培养的项目,具体的培养模式,以及收费标准,详细情况可见本校的招生网站上有说明。 #

第二十八条对于学校在广东以外省份所提出的选科要求,需依照发布出来的选科要求来予以执行,而录取原则,则要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以及相关办法去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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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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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考生被学校录取时的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而言,要是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并且达到相关录取标准,那么就给予正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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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专业对于考生身体素质有着具体要求,这些要求详细情况,需查看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

第三十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新生入学之后,对新生展开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工作,对于经过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者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依规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来去办理,给予其转专业或者取消学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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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

第三十一条对于经由学校进行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而言,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以内去办理缴交学费从而完成注册的相关手续,要是超过了规定时间却还没有完成注册的情况,那就会被当作是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来进行后续处理。 #

第三十二条夏季高考招生选取的新生于报到之际,必须核查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涵盖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所颁发的毕业证书或者同等学力证明,要是没有相应的证书或者证明,便不会予以报到以及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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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之后的三个月以内,会针对学生开展政治、文化以及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工作。对于那些在报名以及考试过程当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或者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将会按照规定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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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

第八章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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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本校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来执行,同时,也是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所公布的标准去进行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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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文科类专业,其学费为5250元每生每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是10000元每生每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为6410元每生每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同样是641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为500至1500元每生每学年。学分互认中外联合培养项目专科,学费是18000元每生每学年,在英国桑德兰大学期间的费用,按照英国桑德兰大学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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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

第三十五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的助学措施有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大全,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的助学措施有奖学金,按照本校相关规定执行的助学措施有助学金,按照本校相关规定执行的助学措施还有勤工助学,等等。 #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三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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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4- #

电子邮箱: #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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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址: #

第三十七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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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室 #

联系人:李老师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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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第十一章附则 #

第三十八条该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议作讨论审查后予以通过,对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适用,自公布那日起开始施行。 #

第三十九条对于章程,是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授权,让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来作出解释,一旦本章程的相关内容与国家以及省的规定之间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那么是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作为标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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