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标师辅导:拟订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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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10-10-20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1年招标师辅导:拟订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 以工程招标为例,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及后续商签合同过程中应重点以下内容: 1)抑制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调整各子项的报价,以达到既不

2011年招标师辅导:拟订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

  以工程招标为例,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及后续商签合同过程中应重点以下内容:

  1)抑制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调整各子项的报价,以达到既不提高定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目的。

  投标人常在以下几种情况采用不平衡报价法:

  ①工程量核算不明确,技术资料不完备或不明确,预计今后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工程量可能会减少的项目,单价适当降低。

  ②开工后业主尚要研究是否实施的暂定项目。即不一定要做的项目,报价低;可能要分包的项目,报价低。

  ③在单价包干混合制合同中,有些子项采用包干报价时,报高价,其余子项报低价。

  ④如招标文件要求某些子项报“单价分析表”,投标人会将单位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而材料费报得较低。

  ⑤投标人一般要压低工程量小的子项单价,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上的单价大幅度下降,投标人有让利的诚意。其实,虽然压低了较多子项的单价,但总的报价降低得并不多。

【招标师责任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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