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不收费

去年考试报考的方法、时间和网址是哪些?
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考继续采取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中级资格考试不收费)。第一阶段报考自2023年2月13日10:00开始,至2月17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考自2023年2月24日10:00开始,至2月28日12:00结束。 #
考试报考及交费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考试报考在2月28日12:00截至,中级资格交费在2月28日18:00截至。 #
登入网上报考系统后,应先查看报考流程和报考要求,之后再按要求操作。报名人员注册报考后,请勿必谨记报考注册号和密码,便于查询及更改信息、打印准考证及查询成绩。为及时获取相关考试信息,建议报名人员关注“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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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属地化管理有何要求? #
按照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施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在本市报考出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有本市户口(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高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估算时间为2023年1月至今年12月)在本市累计收取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或报考时本市公积金处于正常交费状态,并且还必须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其中,收取社会保险的次数和时间以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 #
哪些是报考承诺制?网上报考承诺怎么操作? #
为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北京考区继续推行报考承诺制,即由报名人员承诺完全符合文件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对所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当责任。报名人员应根据网上报考流程,订立承诺书。 #
广州考区办公室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采用多种方法对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年审。具体事宜,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财政局”官网或“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
哪些是报名资格的“数据比对年审”?在报考系统预注册递交报考基本信息后,何时可以查询年审结果? #
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报考年审方法推行在线数据比对,即考取人员预注册递交基本信息后,系统会手动与会计人员信息库和医保信息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剖析,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继续报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则不接受报名并反馈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诱因。因会计人员信息登记错误或不完整而年审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先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补充登记信息或进行信息变更,然后方可在北京考区报考期间再度进行预注册(补充登记或信息变更方式详见问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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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在全省会计资格评价网预注册并成功递交报考基本信息后,通常会在5分钟后查询到年审结果。查询年审结果时,仍需选择“注册”通道,填写预注册信息。因为数据比对及年审结果反馈须要时间,建议考生在报考截至时间即2月28日12:00前预留递交预注册信息和查看年审结果的时间。
报名人员因递交不实信息、伪造报考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以及报名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承当哪些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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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应如实选择报考条件并填写报考信息。对于递交不实信息、伪造报考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将相关事项计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名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试违纪违法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会在广州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spta.shtml)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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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后,全省会计考办和本市考试管理机构还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和判断。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与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条规定,取代别人或则让别人取代自己出席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则窃取别人的身分护照;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卷、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
报考出席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为何先要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何时登记?怎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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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报考年审方法推行报名资格在线数据比对年审,本市会计人员信息库是最主要的数据来源和根据。未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人员,未能年审其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因此难以完成报考。会计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信息变更,可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ACM/userL #
ogin.jsp)在线操作。相关要求详见“上海市财政局”网站()“专题-会计之窗-个人办事-会计人员管理-会计人员信息登记”栏目。
假如报名人员已在外省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但目前在本市工作的,按照会计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应先申领会计人员跨省调转,将会计人员信息转到本市后方可考取。会计人员可在广州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陆或注册后,通过“调入北京”模块提出调入申请。初审通过的,会计人员信息调入本市。具体调转事宜详见“上海市财政局”网站“首页-热点业务-申领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相关问题的通知”。 #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高校在读中学生或在本市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考取中级资格考试也须要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以易于成绩合格后的资格年审。 #
报名中级资格有何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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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出席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学结业以上学历。“高中学历”包括完成普通中学、普通大专、成人大专、职业中学、技工中学教育后取得的学历。“中本贯通”在读中学生,在读期间若未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学及以上学历证书,则暂不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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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名中级资格人员的学历有何要求?哪些是第二学士学位?其与双学位有何不同? #
报考出席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院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相应级别的期限要求。 #
依据《高等中学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是指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投档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法,学制通常为二年,招生对象主要是学院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结业的,由中学领取第二学士学位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属于学院专科后教育。 #
“双学位”有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等学位授予方式,通常是高等中学在教学变革中,为调动中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容许跨专业必修课程的中学生,在大专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全国会计资格评价,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学科的学士学位,不单独领取辅修或双学士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仍为学院专科。为此,“双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第二学士学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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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时是否考虑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自依法合规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需每年完成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因此,在报考年审时,系统会与本市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继续教育记录进行比对,即报考年度前5年内需起码具有3次继续教育记录。 #
下表列示了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去年报名中级资格考试工作期限的最低要求,供考生参考: #
本市财政部门是否认可其他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中的继续教育信息?
依据财政部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当年度有效。报名人员在其他省市出席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调入北京”模块代办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入,或通过“继续教育抵免申请”模块进行补充登记。 #
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报考出席考试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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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施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台湾地区市民,均可报考出席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市民报考出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相应级别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分证明(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应递交本人有效身分证明)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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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考条件并在本市合法就业或求学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可在本市报考。须要非常说明的是,所有报考出席考试人员,均应在其报考所在地出席考试。 #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报考出席考试有何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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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4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可报考出席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片区境外人士报考出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相应级别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期限的有关材料、本人有效身分证明、以及在新片区合法工作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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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片区境外人士,须在2023年2月13日10:00至2月17日24:00向新片区管委会申请资格年审。经年审通过,方可在2023年2月24日10:00至28日12:00登陆报考系统建立信息并在2月28日18:00前完成交费。具体年审要求请咨询新片区管委会(电话:-8115)。 #
驻京军队现役军人是否可以在北京考区报名? #
驻京军队现役军人须使用本人有效市民身分证报考,不得使用士官证报考。报考信息中的“工作单位”栏应填写服役单位,否则将视为通常报名人员。报名中级考试的,成绩合格后,需提供本人有效市民身分证、本人驻京军队现役军人身分材料及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进行资格年审。报名中级考试的,预注册时需勾选“驻沪军队现役军人”,并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期限的有关材料、本人驻京军队现役军人身分材料,经初审通过后方可报考。
怎样输入姓名中的生僻字?
报名人员姓名中的生僻字难以输入的,步入报考系统后,应在姓名中的生僻字位置,在中文全角状态下输入两个“_”(顿号)取代,并于报考完成后由本人通过“人事考试业务受理系统”(手机登入“上海人社”APP或笔记本登陆 #
)在线递交“人事考试报考信息更改申请”,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上业务受理系统试运行公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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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y/kstx//.s #
html)在下载复印准考证后,考取人员可联系北京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咨询电话:)进行确认。未勘误登记的,将难以出席考试。 #
网上报考须注意什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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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报考前,考取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谨慎报名,交费确认后,均不代办退钱。(2)考取人员应对报考系统中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3)考取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报考。否则,由此导致的纠纷,由报名人员承当全部责任。(4)境内报名人员需使用本人有效市民身分证、港澳台报名人员使用本人有效身分护照(建议使用有效的港澳台市民居住证)、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外籍报名人员使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报名和出席考试。所有报名人员不得使用证件报考和出席考试。(5)同一报名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同一等级只能出席一个批次的考试,报考与考试时使用的身分证明必须一致。(6)报考系统支持IE浏览器及部份国外主流浏览器。报考时建议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火狐、谷歌或360急速等浏览器,并按要求进行设置。如使用除上述浏览器以外的其他浏览器或未按要求设置浏览器,可能会出现难以步入报考系统、无法支付、无法上传相片等异常情况。浏览器的具体设置要求,详见报考流程。(7)所有报名人员均应先注册、后报考。对于今年已注册但没有通过考试的报名人员,去年报名时不须要重新注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应先预注册,经年审符合报名资格后方可建立信息。(8)考取人员注册成功,请勿必谨记报考注册号和密码,便于在报考期间登入系统更改、查询信息使用。假如遗忘注册号或登陆密码,可在登陆界面下方点击“找回注册号”按钮,按要求输入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即可寻回。其中,“找回注册号”需要填写护照号码和姓名;“找回密码”还须要填写注册时的联系电话和重置密码安全问题及答案。注册过程中遇见问题可以通过查看“操作说明”和使用登入界面“咨询答疑”功能了解报考系统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9)报考时限内,考取人员可在完成交费前自行更改部份信息。在报考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取人员所递交的所有信息均未能更改。(10)考取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通过报考系统递交报考信息并缴清费用后,方为报考成功并得到报考已确认信息。未在2月28日18:00前完成中级交费的报名人员,视为手动舍弃报考,届时将不能出席考试。
怎样理解网上报考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
报考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是指中级报名人员自行选择的出席考试的行政区。原则上,中级报名人员均安排在所选行政区的相关考点出席考试。假如报考人数超过相应行政区的机位限额,将视考试资源实际情况,统筹调剂安排至本市其他行政区出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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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考点全市统一安排。具体的考点考场、考试日期、时间和场次,均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请以准考证为准。
相片处理工具怎样使用?上传相片的要求和用途是哪些?
(1)相片初审处理工具是初审处理报考相片的工具,只有初审通过的电子相片能够在注册时正常上传。上传的电子相片将在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使用。请报名人员勿必按要求设置和进行操作。(2)照片源文件必须是标准护照数字相片(红色背景,JPG格式,小于10KB,象素小于等于295×413)。报名人员应下载相片初审处理工具,根据规定要求对报考相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如相片符合要求,将手动裁剪出符合要求的相片;点击“保存相片文件”按钮,保存初审合格后的相片文件;默认文件名为“报名相片.JPG”)。通过初审后再上传相片文件,以免影响后续报考操作。笔记本中安装有曾经年度相片初审处理工具的,应先卸载。重新下载安装新的相片初审处理工具后,方可正常使用。(3)为保证相片清晰度,严禁将象素数目不满足要求的相片放大后使用。(4)考取人员应对相片质量负责。如因相片质量影响考试或证书制做和发放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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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费与考务费是多少?怎样支付?怎样取得交费票据? #
(1)经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考取中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考费10元、考务费每课目40元。报考费、考务费均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一次性在线支付。考生可选择财付通、微信或支付宝任一支付方法进行在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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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交费在2月28日18:00截至。逾期未成功交费视为报考失败。
请非常注意:如页面未立刻显示“成功支付”,请先抵达所选择的支付形式中查看是否早已扣款。如已扣款成功,说明早已支付,请耐心等待系统状态更新,不要重复交费。确因网路等缘由重复交费的,待报考结束系统核实确认后,将退回重复交费部份。具体到账时间视不同支付方法而定。 #
报名人员交费成功后,可在交费期间返回“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点击“网上交费”按钮,出具并下载复印“上海市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 #
报考结束后,票据复印功能同时关掉。如需票据,可在“随申办”中的“专属-财产&企业-电子票据”中尝试下载复印。 #
(2)考取中级资格的人员,减免报考费和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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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结束后怎样查询会计资格考试已考取的课目或报考状态? #
报考结束后,网上报考系统关掉,考生将难以登陆。如需查询报名课目或查询报考状态,可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报名状态查询”栏目中查询。 #
怎样购买考试大纲和考试补习教材?
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2023年度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财政部网站及全省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报名人员报考时,也可按照提示,自愿购买考试大纲和补习用书(该考试大纲和补习用书,作为指导报名人员备考复习之用,不作为考试指定用书)。
报名人员在报考时,可点击报考系统中的“教材购买”按钮,按照操作提示自愿购买;报考结束后,可在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徽下的淘宝旗舰店(;;)订购。 #
书款支付、教材配送等与购买考试大纲或考试补习教材有关的事宜,请直接与相关出版社联系。考生购书后可关注出版社相关陌陌公众号,便于及时获取补习用书的货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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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复印准考证? #
成功报考的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5月8日10:00至5月11日24:00期间,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并复印准考证。
未下载复印准考证的,难以出席考试。请报名人员妥善保管准考证、牢记准考证号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便于查询成绩时使用。 #
考试前丢失了身分证或准考证如何办? #
丢失身分证的报名人员,出席考试前应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分证或由公安部门开具身分证明材料(须带相片)。 #
丢失准考证的报名人员,请在准考证复印期限内再度下载复印。
何时可以查询考试成绩?怎样申请成绩复核? #
按照全省会计考办考务工作日程安排,2023年6月16近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中级考试成绩;2023年6月30近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中级考试成绩。考生可通过“上海市财政局”官网或“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查询。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存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由本人通过“人事考试业务受理系统”(手机登入“上海人社”APP或笔记本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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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递交“人事考试成绩复核申请”,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上业务受理系统试运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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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html)。成绩复核不对试题进行重评,复核结果通常在受理截至日后一个月内反馈考生。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不受理成绩复核。对正常出席考试但成绩为零分、缺考或违纪等异常情况的考生,可联系北京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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