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的通告

(2023年)》的通告 #
教职成〔2023〕2号 #
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建委),甘肃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委(单位)教育司(局): #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变革推行方案》,推进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机制建设,落实职业教育专业动态更新要求,促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建,我部组织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制)订,产生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大家,请依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修订状况
《目录》按照“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剖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机制,服务产业基础初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统一选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五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本科、高等职业教育硕士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本科专业744个、高职专科专业247个。我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等还要,动态更新《目录》,建立专业设置管理方法。
#
二、执行要求
1.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3年起一建管理教材目录,职业高校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按《目录》及相应专业设置管理方法执行。各县级教育行政部委要根据《目录》和方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品质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并做好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设置管理工作。中等职业学院可按规定备案开办《目录》外专业。高等职业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可自主论证设置专业方向。我部指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高校根据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积极稳当设置高职专科专业,防止“一哄而上”。 #
2.落实专业建设要求。我部依据《目录》陆续公布相应专业简介,组织研发相应专业教学标准。各地要指导职业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施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23〕13号),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等,全面修(制)订并公布施行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建。各职业高校要依据《目录》及时调整优化师资搭载、开发或更新专业课程用书,以《目录》实施为抓手,深入推动班主任用书教法变革。 #
3.做好新旧目录衔接。现在在校生按原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至结业,学院应按照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已荣获“双高计划”等我部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群)一建管理教材目录,应结合《目录》和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调整升级。用人单位采用相关专业结业生时,应做好新旧目录使用衔接。 #
专业目录是职业教育教学的基础性指导文件,是职业高校专业设置、招生、统计以及用人单位采用结业生的基本根据,是职业教育类别特性的重要展现,只是职业教育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观测点。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宣讲解析,严苛贯彻落实,不断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变革,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施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商报告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
附件: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 #
2.中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对照表
#
3.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4.高等职业教育硕士新旧专业对照表
#
教育部 #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