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1年开展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工作通知

广东2011年开展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工作通知 #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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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1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1〕1453号)以及2011年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会议的要求,经请示省发展改革委主管部门,现将我省2011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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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初审机构是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协助省发展改革委做好注册管理过程中有关申请受理、组织评审、执业检查等基础性工作。请申请人及所在执业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注册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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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类别和申请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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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始注册:2003~2011年合法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尚未初始注册的;注册有效期已过,未参加继续注册的;准予预注册后,执业单位未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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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注册:已获得注册证,要求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包括变更执业单位、变更专业。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首先申请办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单位的变更注册,再重新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
3、继续注册:2009年1月22日获得初始注册或继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将于2012年1月到期,需要继续注册的。 #
4、注销注册:已获得注册证,应予注销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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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省注册申报及初审工作的时间安排: #
即日起至8月24日止,由申请人和执业单位按照政策文件要求,提交注册申报的电子、文本材料,上报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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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至9月5日,由协会对申请人和执业单位提交的电子、文本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组织专家审查申报资料,提出专家审查意见;由协会将预审报告、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发展改革委。
9月6日至9月22日,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协会的预审报告,提出的初审意见,对申请材料加盖省发展改革委公章,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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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前,由协会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咨协会的要求,将省发展改革委的初审意见、申请人电子文件等资料上传;对文本申报材料进行编号分类、整理汇总及包装等工作,按要求按时派专人报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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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注册的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协会《2011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文件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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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软件是网络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管理系统》,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及时登陆广东工程咨询网(http://www.gdae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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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明确职责,共同做好我省2011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今年的注册工作涉及单位和人员面广、时间紧迫、注册类别多、政策要求高、工作量极大,因此要求各执业单位和申请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和理解注册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时上报电子和文本申请材料。协会协助省发展改革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申请人和执业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请行政许可规定格式的,要在初审阶段一次告知申请人和执业单位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当质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时,协会协助省发展改革委可以进行实地考察或查验申报材料及其证明文件的原件,以尽到对申报材料真实、规范、完整负责把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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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德政北路407号华兴大厦八楼820房邮编:510055电话:020-8332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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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83186470 #
协会注册工作QQ群号:124044947(申请加入时请告知单位全称,主持人: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