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烟台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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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招考机关设置专业条件,规范考生报考,在参照国家有关专业设置分类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试行《烟台市201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招考机关凡设置专业要求的,要按照所列学科大类涵盖的专业进行设置,超出本专业(学科)目录的,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设置专业(学科)要求,或在相关专业要求中注明。考生报考时原则参照所列专业报考。 #
烟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将随时在《烟台市201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中更新,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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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仅适用于2011年烟台市市县乡三级机关(不含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工作;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招考的专业限制,执行省里的规定,具体由各招考单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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