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烟台市公务员报考指南:体检和考察

2011年烟台市公务员报考指南:体检和考察 #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考录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
2、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谁负责? #
体检和考察由各级考录主管机关负责。
3、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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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和有关《招考简章》规定的标准条件进行。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确定后,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还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
4、被确认录用为公务员后,如何办理报到和户籍迁移手续? #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参加工作或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