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公务员招考工作七大举措

2011年新疆公务员招考工作七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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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报名工作已顺利结束,笔试定于5月7、8日进行。今年,共招考7194个职位,主要在各地州市、县市区和乡镇;报名人数13.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考生65246人,占46.93%;女性考生79964人,占57.51%;应届高校毕业生33273人,占23.93%),创历史新高。 #
为做好今年公务员招录工作,自治区公务员局在措施、制度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改进,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一是招考工作在时间上比往年提前了两个月。从新疆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出发,为及早补充基层一线干部,确保自治区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也使更多想要报考公务员的有志青年尽早落实工作岗位,招考报名工作4月8日正式开始, 5月7日至8日笔试,7月18日至22日面试,之后经过体检、考察等程序,招考整体工作将在8月底前基本结束。
二是放宽招录职位的年龄、族别、性别设置界限。除人民警察、共青团等特殊岗位外,55.96%职位的报考年龄设置按公务员法“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把握;在职位族别、性别设置上,充分考虑并增加了各少数民族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的职位,同时,性别不限和女性职位占到计划数的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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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采取定向招录的政策。凡属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采取一定比例的职位定向招录。这些人员既可以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也可以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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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扩大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加分范围。对于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参加考试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10分。 #
五是调整资格审查程序。考生的资格初审将从以往的笔试后调整到笔试前,在网上报名时就同步进行。进入面试前还要进行资格复审。需要重申和强调的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提供不实或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而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
六是进一步修订了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0年曾对2008年版的《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修订,最近,公务员局再一次修订了这个目录,对个别专业作了调整,在网上发布。七是对特殊职位将采用新的体检标准。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国家新的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
与此同时,为巩固“阳光考录”成果,进一步加大公务员招考工作政务公开力度,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将主动接受社会全程监督。从招录工作新闻发布会开始,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邀请了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评议员全程参与。招考工作正式启动后的每个环节都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评议员和新闻媒体记者、考生家长以及从事公务员管理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全程参与公务员招录工作的监督,力求更加广泛的社会理解和认可,共同推动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