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公务员 > 招考资讯 >

2011安徽公考省政府办公厅录用公务员加试办法公告

2011-05-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1年安徽公务员考试省政府办公厅录用公务员加试办法公告 

根据《安徽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报考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公务员招录职位的考生笔试后须进行加试。经研究,现将加试办法公布如下:

#

一、加试的内容和成绩计算 #

(一)加试内容

#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篇命题作文;

#

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篇公文改错; #

3、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

(二)成绩计算 #

加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命题作文占30%、公文改错占10%、调研报告占60%;合成后,依加试成绩与原笔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总成绩。

#

二、加试的人选比例

#

从同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55分)的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0:1比例确定加试的人选。 #

加试后,依合成后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

三、加试的时间

#

1、2011年5月14日下午2:00—6:00,命题作文和公文改错。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 #

2、2011年5月15日全天,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

四、加试的有关事宜 #

1、加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2、2011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进入加试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规定的证件、材料于5月14日上午8:30前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合肥市长江中路221号省政府办公大院北楼)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

3、有关事宜请咨询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咨询电话为0551—2602651、2602188。

#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办公室 #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