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直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

大同市直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现就大同市市直行政机关2011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审时间地点
复审时间:2011年9月8日
8:30-11:30 15:00-18:00
复审地点:大同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大同市迎宾街云冈建国宾馆对面)
二、复审对象
复审对象为:在2011年山西省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考试中,报考大同市市直行政机关职位,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考生。招录计划22名,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66名。
(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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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查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取得学历的留学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考生须承诺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3、本人户口簿(户口簿主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为集体户的可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大同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科员职位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6、报考大同市农业委员会种植业管理科、外经外事科科员职位的,须按照“省考录公告”要求,提供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审核表》原件。(《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审核表》表样附后) #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符合《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报考职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本人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本人在网上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视为不合格。请考生认真准备各种证件和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在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如确认报考人员有不合格情形的,随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3、要求考生坚持诚信报考,严禁弄虚作假。如经查实,有通过虚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报考、录用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查处。
4、若列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于9月7日12:00时前电话告知大同市人事局考录科。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5、资格复审后,面试、体检工作将随之进行,请考生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6、资格复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复查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复审的要求、标准、过程、结果一律向考生和社会公开,考生可就复审事宜进行咨询,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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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52-5189161
监督电话:0351-3083737
0352-6033727 #
五、信息反馈
为确保考生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请见到此公告并详细了解此公告信息的考生,于9月7日中午12: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本人身份证号码、报考职位、我已详细阅读资格复审公告并将按要求参加复审”发送到dtsgkzpb@163.com。凡发出并且大同市人事局考录科收到信息反馈的考生,请务必按规定参加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附:1、大同市行政机关2011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
2、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