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规定,在考核教师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原则

班主任法规定,在考评班主任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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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观。对班主任考评必须客观,就是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地反映班主任的实际状况教师的考核结果是什么的依据教师的考核结果是什么的依据,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价,不能凭主观印象评价、考核班主任,避免考评工作的主观性、片面性。 #
2.公平。公平地考评班主任,就是要依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考评工作,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不能宽严不一,有亲有疏。 #
3.确切。对班主任考评必须精确,就是对班主任的工作评价要仿似其分,不要过于夸大或缩小班主任某一方面的优、缺点。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包括被考评班主任本人,其他班主任以及师生的意见,那样能够使考评结果精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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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班主任工作必须方式多样,考评机构可以采取课堂观察、直接测验、间接测验、学生评价、综合评价、测量和剖析师生成绩、教师本人自我评价等方法对班主任进行考评,通过正面、侧面地了解状况,客观地进行剖析、评价,最终得出公平、准确的考评结果。 #
通过考评工作,对班主任做出了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这是考评的结果。班主任法规定,考评结果是班主任受委任教、晋升薪资、实施赏罚的根据。把考评工作与班主任切身利益挂钩,产生一种赏罚制度,以便更好地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品质,促使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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