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年省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公布名单

各有关单位:
依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22〕18号)精神,根据《广东省省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公布规则(暂行)》(粤财会函〔2022〕65号)和《广东省省属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继续教育公布规则(暂行)》(粤财会函〔2022〕66号)有关要求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平台,现将2022、今年度省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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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前年度已公布的省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曾经年度早已省财政厅公布的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原培训机构”)请认真对照粤财会函〔2022〕65号文的有关要求组织自查,于今年1月15近日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平台,按要求递交年度总结、自查报告、粤财会函〔2022〕65号文的相关表格等。如师资发生变化的,应递交相关师资学历、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打印件(相关学历、证书原件领料退后回)。
原培训机构应整理汇总2022-今年度培训合格学员名单(附件1),并刻成光碟。各机构认真核实表格中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等学员信息和培训年度两个项目的确切性)后开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与相关材料一并递交。 #
二、新增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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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在省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省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和省属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今年1月15近日根据粤财会函〔2022〕65号、粤财会函〔2022〕66号的有关要求向省财政厅(会计处)递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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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布名单 #
省财政厅将采取查阅材料、实地抽验等方法查验有关资格条件以及培训工作基本情况,并在广州省财政厅网站和广州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布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和自行举办继续教育省属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单。 #
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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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钊,龙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