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部年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科学选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思想品德优秀、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人才,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和规范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进一步探求新形势下院校招生变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进行专科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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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2023年中考报考条件,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具有显著财经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中学阶段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中学结业生优先: #
1、高中阶段获得全省学生学科奥林匹克大赛(物理、化学、物理)省赛区银奖(含银奖)以上者。 #
2、高中阶段在市级语文、语文(习作)、英语大赛中获其中任意两个不同事科市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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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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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程序 #
考生登陆“试点院校自主招生报考系统”()注册账号,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选择报名我校,考取类型选择“普通自主”,并补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补报)。
网上报考需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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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学校初审,加盖校级私章。 #
②复印中学阶段获得的相关得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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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感受、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院校的努力方向及构想等(须由本人亲笔书写,不超过1000字,用A4纸)。 #
上述①、②材料需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经所在学校初审并进行公示。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考材料、完成网上报考后无需寄出书面材料至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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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及下载准考证 #
我校将组建自主招生报考材料初审领导小组,安排学科专家对报考材料审核,并按照中学生在中学阶段学习成绩、其他各种得奖情况等优中选优,确定出席测试名单,于4月29近日在中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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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初审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26日登陆“试点院校自主招生报考系统”确认是否出席我校自主招生选拔测试,并收取测试费用(100元/人;收费根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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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完成后于6月1日至6月10日登陆“试点院校自主招生报考系统”下载复印准考证。 #
三、测试
(一)面试
1.测试内容:物理,法语 #
2.测试时间:202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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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试地点:北京财经学院
考生请于6月14日登陆“试点院校自主招生报考系统”查询面试结果,我校将根据自主招生计划的150%确定笔试名单。 #
(二)笔试 #
1.测试内容:综合评价审视中学生的整体素养、身心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主要从科学素质、经管潜质、综合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审视。 #
2.测试时间:2023年6月19日
3.测试地点:北京财经学院 #
注: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出席笔试考生如因经济条件相对困难等诱因,并能提供相应证明,可向我校招办提出交通、住宿补助申请,我校将酌情给以补助。 #
四、选拔投档 #
(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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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3年通过自主招生选拔投档100名考生(招生计划5%),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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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会计学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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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金融学
保险学
工商管理类 #
10 #
经济学类 #
14 #
法学类
财政学类 #
投资学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公共管理类
新闻学 #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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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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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统计学类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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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类
合计 #
100 #
注:我校招生专业(类)介绍、培养方案可在我校大专生招生网站查询,公示考生将给与A、B、C三档投档让利新政。 #
(二)选拔规则 #
我校根据考生面试和笔试估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物理120分,日语80分,笔试300分),依据考生所补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投档人选及投档专业。专业(类)投档时根据33111的级差投档(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投档,然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按语文、英语面试成绩排序。我校将于6月22近日公布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
(三)志愿补报要求及投档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中考自主招生志愿中补报我校及我校指定专业,在中考投档时可以享受下述让利新政: #
1.A档: #
中考成绩不高于当地第一批专科批次投档控制线(对于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专科投档控制线按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则根据公示专业给以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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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档:
中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模拟录取线下60分(含)以内,且达到当地第一批专科批次投档控制线(对于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专科投档控制线按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则根据公示专业给以投档。 #
3.C档: #
中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模拟录取线下40分(含)以内,且达到当地第一批专科批次投档控制线(对于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专科投档控制线按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则根据公示专业给以投档。 #
注:我校依据考生出席我校测试综合成绩排序划线,排行前30%的考生给与A档投档让利新政;排行前30%—60%之间考生给与B档投档让利新政;排行后40%考生给与C档投档让利新政。 #
五、咨询 #
电话: #
邮箱: #
网址: #
六、组织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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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在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投档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批准。 #
中学构建建立监督机制,监督举报渠道对社会公开。我校在施行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式公正、录取结果公示。自主招生考评过程全程录象,专家名单和笔试次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避免黑箱操作;考生审核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推行五级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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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立刻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根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机关处理。着力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公正公平。 #
我校认真贯彻院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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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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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七、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财经学院大专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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