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财务人员:
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23〕10号)《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湖南省政府令〔2023〕第3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23〕65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
全国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须要在我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需重复操作)。 #
二、继续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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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目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从事会计工作应该把握的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
专业课目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课目手册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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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特征河北财政局会计网官网,选择继续教育内容,以提升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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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教育学分 #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出席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多于90学分。其中,专业课目通常不多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摊销之后年度。
四、继续教育方式 #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出席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不同方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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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授教育 #
除出席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教育外,各单位可依照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需求,独立组织专业课目面授教育。组织面授教育的单位于继续教育开始前20日内,登陆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补报计划,并告知所属财政部门。继续教育结束后10日内,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出席人员、现场情况和考评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由所属财政部门申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
(二)网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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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出席网路教育,按需选择课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陆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选择继续教育网路施教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河北财政局会计网官网,系统将手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 #
(三)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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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面授教育、网络教育外,其他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考试、会议、比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方式。
通过其他方式出席继续教育的,应该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度内登陆广东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补办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人员信息所属财政部门申请补办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
为落实疫情防治要求,积极推广网路教育方法,提升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鼓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网路教育。各单位确需通过面授教育方法举办继续教育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疫情防治规范,构建常态化防治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着力保障人员健康安全。 #
五、继续教育时间
2023年度会计专业课目继续教育应于今年6月末前完成。 #
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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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县财政局 #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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