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技术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关于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建筑工程品质若干举措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66号)等有关要求,推动我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推广应用,决定组织举办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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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行政区域内,在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阶段(单个或多个阶段)应用技术的工程项目。投资额1万元以上或单位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优先列入。
二、示范目的 #
(一)引导关键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建造水平。以技术为先导,推动大数据、云估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全过程集成应用,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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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全生命周期管控,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坚持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相结合,在建筑领域普及和推进技术应用,提升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
(三)促进行业技术改革,推动变革创新发展。掌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以技术应用为抓手,促进建筑行业技术改革,为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咨询等变革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内需动力和技术保障。
三、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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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示范项目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运用技术手段提升项目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在优化设计、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精确计量、节约资源、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等方面起到良好示范拉动作用。 #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较好的性价比,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示范项目依照项目类型可分为房子建筑类、市政基础设施类、其他类,按技术应用阶段可分为勘测、设计、施工、运维阶段。 #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单位均可申报示范项目,且不局限于本省企业完成,省外企业也可推荐。
四、申报形式 #
(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应用BIM技术示范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可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于2023年3月25近日,送达或寄送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3103室(地址:西安市新华路501号,寄件人:李杰0311-),同时电子版发送至。 #
(二)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示范的工程项目进行比选,确定并发布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名单,适时展示交流。 #
五、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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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注重,积极组织辖区内工程项目做好技术应用示范申报工作。各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举办示范项目的观摩、学习,做好示范经验交流、宣传推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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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中,作为典型案例给以交流推广的,在今后省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等评比推荐时,其技术应用情况将作为一、二等奖项的重要评价指标河北省建设厅网站河北省建设厅网站,给以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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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