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通告

广大企业和居民同学: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文件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定于2023年3月27日起,在市镇(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实行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收税“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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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及范围 #
属于“全市通办”楼盘范围的企业或个人名下市场化商品房(房子用途含住宅/车位/办公/商铺/公寓等)买卖过户且资料齐全的业务。如属公证委托代办的,深圳居民服务中心仅受理本市公证委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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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个人可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信息网或陌陌公众号查询该不动产是否已列入“全市通办”楼盘范围。 #
二、“一窗通办”“全市通办”服务模式
符合条件范围的企业或个人可提早预约到居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社保业务区综合窗口(水乡功能区政务服务中心、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除外),或任一镇街(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即可实现存量房转移登记与计税纳税同步代办,从申请到发证“最多跑一次”。 #
三、办结期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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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址及对外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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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及对外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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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温馨提示
为确保企业申请人能快速代办业务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降低等候时间,现阶段居民服务中心及各县街(园区)政务服务大厅存量商品房业务推行预约制,请先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进行实名认证,并按需选择就近政务服务大厅预约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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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2023年3月21日
【作者】陈琬莹 #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北方+顾客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