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各省教委:
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估算规范》(-2013)等9本工程量估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房屋建筑与装潢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23)、《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23)、《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23)、《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23)、《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23)等国家标准,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我厅编制了2023年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潢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混凝土灰浆配合比标准》(以下简称本定额)辽宁省造价信息中心,现予颁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本定额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资金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楼房建筑与装潢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非国有资金投资主体可执行本定额,并根据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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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完工结算的根据;是调处处理工程造价争议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别的根据;是编制投资计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根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智的根据。
四、2008年颁授的《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根据建筑、装饰家装、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根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机械台班费用、混凝土灰浆配合比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
五、在本定额执行之近日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署施工协议的建设工程不得按本定额调整。 #
六、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积极组织举办宣传贯彻工作辽宁省造价信息中心,强化监督管理,及时发觉和解决本定额在施行中的问题,确保本定额的正确执行。 #
七、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西站负责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