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的通知

商办电函﹝2014﹞57号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山西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
全省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剖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已建成并即将开通。为充分发挥系统功能,提升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系统应用 #
全省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剖析系统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举办统计、监测、信用、业务管理和服务企业的工作平台,汇集了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的相关信息。各地要加大应用,并根据要求及时维护相关栏目。(系统使用指南可登入系统下载) #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要完善工作机制,明晰负责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的处室,专人负责系统应用及电子商务统计相关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请于3月5近日将联络员名单报商务部(电子商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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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电子商务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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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根据电子商务统计工作要求,依托全省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剖析系统,组织电子商务企业按量补报数据。同时,要严格初审把关,确保数据质量,认真做好本地区行业报表汇总、测算工作。在此基础上,强化统计数据的剖析和应用。 #
四、开展应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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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针对各地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组织举办多种方式的系统应用和统计专项培训。在此基础上,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全国学籍管理系统登录,有计划地组织举办面向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电子商务企业的培训,提升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
系统投入使用后,各地要及时反馈使用过程中碰到问题和系统建设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商务部将依照各地反馈情况,进一步健全系统功能。
联系人:电子商务司仇妍蕾王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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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传真: #
邮箱: #
附件:全省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剖析系统简介
商务部办公厅 #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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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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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剖析系统简介
为推动构建和建立我国电子商务统计检测体系,服务于政府、企业科学管理和决策,商务部建设了全省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剖析系统,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举办电子电子商务统计检测、信用管理、应用推动、行业管理工作和服务企业提供技术保障。 #
全省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剖析系统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举办统计等工作的综合性工作平台,设有中央、地方两级平台,具有统计、监测、信用、业务管理和企业服务五大功能。 #
统计功能--企业补报经营情况,系统根据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效益和贡献度三个层面,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各地和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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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功能--借助技术手段采集电子商务相关信息,提高系统的统计、信用、业务管理功能,实现企业补报、第三方机构核实、市场反馈等三方互补机制和对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状况的有效检测。
信用功能--根据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登录,汇集各地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信用基础数据库,实现对电子商务信用情况的综合剖析和有效检测。同时,为信用服务机构举办信用评价提供信息服务。 #
业务管理--服务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履行电子商务管理职能,举办各类业务工作。 #
企业服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借助系统,发布电子商务新政、发展状况、统计数据,提供电子协议和业务代办渠道,为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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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企业注册并通过初审后,根据要求定期补报企业经营数据。同时,企业通过系统,可查询相关新政信息、统计数据和其他企业信用情况,辅助企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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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系统,查看、审核本地企业补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和剖析。同时,依托系统举办地区性电子商务应用推动、行业管理、政策宣传和向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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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平台汇集各地电子商务相关信息,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过查询检索和数据剖析,了解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商务部通过整合商务系统资源,吸纳相关部门、企业、研究机构的数据信息和研究成果,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信用信息资源库。同时,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统计数据的初审、汇总、分析和项目管理,发布相关新政法规、行业动态、发展情况,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供反映各地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的数据和剖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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