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数据录入及审核相关工作的通
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分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网路版)数据录入及初审相关工作的通知全省校安办函[2010]26号各市、自治区、直辖市,山西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分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地校安办的高度注重和强力推进下,全省中小分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网路版)(以下简称“校舍系统”)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大多数省已完成了校舍系统的布署工作。为早日实现全省联网,建成囊括全省每一所中中学和每一栋校舍的校舍安全工程信息数据库,充分发挥校舍系统对校舍安全工程的支撑和服务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校舍系统数据录入及初审工作通知如下:一、数据录入初审的对象、流程和责任分工数据录入和初审的对象是《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分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全省校安办函〔2009〕23号)印发的信息采集表所采集的数据,其中的基本信息已从单机版数据导出网路版。校舍系统数据录入和初审的标准模式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设计,即由分校或中学所在地区市级校安办录入数据,由中学对其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区市级校安办对数据进行一审。数据录入和初审工作流程见附件1。各级校安办和中学在数据录入和初审中的责任界定如下:市级校安办:维护市级校舍系统,录入和初审本级校安工程资金信息表和市级中小中学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信息表;及时组织对本省各地市校安办、区县校安办和中学举办数据录入和初审的培训工作;对本省的数据录入和初审工作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保障;监督查看本省数据录入及初审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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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校安办:维护地市级校舍系统,录入和初审本级校安工程资金信息表和地市级中小中学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信息表;组织各区县及中学举办数据录入初审以及相关培训工作;对本地市的数据录入和初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保障;监督查看本地市数据录入及初审情况。区市级校安办:明晰本级及中学录入数据的职责分工,包括中学基本信息和详尽信息、校舍基本信息、校舍排查信息、校舍鉴别信息、校园校舍规划信息、校安工程施行过程信息、校安工程施行后信息、校园校舍的相片和视频信息;组织举办辖区内各中学数据录入及初审的培训工作;指导并监督中学录入和初审数据;对中学已录入并初审无误的数据或本级校安办录入完成的数据进行初审;录入并初审本级管理信息,包括本级校安办机构人员信息、资金管理信息等。区县初审后的数据将报至上级系统。中学:按照区县校安办制订的数据录入职责分工,录入和初审本校的相关数据。省或省直属中学数据的初审可由主管部门委托中学所在地的区市级校安办进行,或由主管部门用中学所在地区市级校安办的帐号登入校舍系统进行初审。因网路缘由未能录入和初审数据的中学应由区县校安办代为录入和初审。二、各级校舍系统用户分类和职责分工校舍系统为市级校安办安排了三类用户:1)市级操作人员。 #
负责录入市级校安办机构人员信息和资金信息;查看本省数据信息、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更改情况。2)市级管理员。初审市级操作人员录入的数据;查看本省中学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更改情况;管理本省用户信息。3)市级查看人员。查看本省中学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更改情况。校舍系统为地市级校安办安排了三类用户:1)地市级操作人员。负责录入地市级校安办机构人员信息和地市级资金信息;查看本市数据信息、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更改情况。2)地市级管理员。初审地市级操作人员录入的数据;查看本市中学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更改情况;管理本市用户信息。3)省级查看人员。查看本市中学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更改情况。校舍系统为区市级校安办安排了四类用户:1)区市级录入人员。按照数据录入职责分工,录入辖区内各中学数据。2)区市级初审人员。初审辖区内各校的所有数据,包括中学已审核及区市级录入人员已完成录入的数据。3)区市级查看人员。查看本区县中学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更改情况。4)区市级管理人员。查看本区县中学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更改情况;管理本级用户及辖区内中学帐号信息。校舍系统为中学安排了四类用户:1)中学级录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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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县校安办制订的数据录入职责分工,在区县校安办指导下,录入本校数据。2)中学级初审人员。初审本校录入人员录入的数据。3)中学级普通用户。查看本校校舍数据。4)校领导用户。查看本校校舍数据,监控数据录入、审核及更改情况。三、数据录入和初审的工作要求(一)将责任明晰到人。各级校安办和中学要组建数据采集录入工作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将上述各种用户具体落实到人,明晰其职责和任务。(二)全面举办数据录入和初审培训工作。各地要采用多种方式培训各级各种用户,要培训到使用校舍系统的每一所中学。要有效借鉴四川省和上海市的培训经验,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培训效率。当前培训的重点是中学级和区市级的数据录入人员和初审人员。为做好培训工作,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组织开发了各级校舍系统培训光碟(附件2~5),编撰了各级校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6~9)。各地要在本省网站上提供专门的下载服务,快捷地将培训教材和操作指南领取到各级用户手中(操作指南已置于校舍系统的“帮助”栏中)。(三)组织举办数据录入和初审1.在校舍系统中初审导出的单机版数据,并补报单机版数据中疏漏的数据。没有递交单机版数据的省应组织区县、学校直接根据信息采集表录入有关数据,并依次进行中学及区县初审。
2.适时录入校安工程施行前校园和校舍的相片、视频。相片和视频的录入及初审不受数据录入初审流程的约束,可在任何时段录入并初审校园、校舍的相片和视频。3.录入排查鉴别规划信息并初审。按照排查鉴别报告填写校舍坝址安全排查信息表、校舍坝址防汛安全排查信息表、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信息表、校舍鉴别信息表,按照上报的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填写中学布局规划调整信息表、校安工程校园规划信息表、校安工程单体建筑物规划信息表,将上述信息表中各项数据录入校舍系统并初审。4.按照工程进展情况,适时采集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整修过程信息,填写校安工程施行过程信息表和校安工程施行后校园情况信息表,录入和初审加固整修过程信息和校安工程施行后校园情况信息,包括校安工程施行后校园校舍的相片和视频。2008年之后根据新的抗震设防标准新建、不须要排查鉴别的校舍应该将其建设的相关信息直接录入校安工程施行过程信息表。5.关于区县初审后数据的更改。经区县初审完成的中学信息,将直接报至上级系统,初审状态未能撤消。若要更改,须由中学或区县通过系统递交变更申请并经区县初审同意,系统按照变更申请手动更改数据,并将更改记录保存至校舍系统中。各地应在2010年9月末曾经完成校舍基本信息、排查鉴别信息、工程规划信息、2010年8月末前已完工项目的加固整修过程信息和资金信息、各级校安办人员信息的录入和初审工作,实现系统数据的录入初审与工程施行同步。 #
为确保数据录入和初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决定从2010年8月开始施行数据录入和初审月报制度。请各地通过校安工程在线直报系统(网址:)填写《校舍系统数据录入和初审进展月报表》(附件10),于每月5近日报送全省校安办(第一次报送时间为9月5日)。全省校安办将从2010年9月开始对各地数据录入与初审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全省校安办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电邮、传真:杨清贵,010-转825、130********,,010-。徐宏文,010-,,010-********。附件:1.校舍系统数据录入和初审工作流程图2.市级系统培训光碟2套3.地市级系统培训光碟2套4.区市级系统培训光碟2套5.中学级系统培训光碟2套6.市级系统操作指南7.地市级系统操作指南8.区市级系统操作指南9.中学级系统操作指南10.校舍系统数据录入和初审进展月报表全省中小中学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8月2日校舍系统数据录入和初审进展月报表补报单位:补报时间:年月日1中学及校舍总体情况辖区内中学总量所2辖区内校舍总量栋3数据录入和初审培训情况培训中学情况应培训中学数所4已培训中学数所5培训人数人6培训区县情况区县总量个7已培训区县数个8培训人数人9培训地市情况地市总量个10已培训地市数个11培训人数人12数据录入与初审进展情况中学和校舍基本信息补报初审已完成中学数所13已完成校舍数栋14校安工程施行前合照和视频录入已录入中学数所15已录入校舍数栋16排查鉴别信息录入初审已完成中学数所17已完成校舍数栋18规划信息录入初审已完成中学数所19已完成校舍数栋20校舍加固重建施行过程信息校舍需加固重建的中学数所21需加固的校舍数栋22需重建和新建的校舍数栋23加固重建新建已完成中学数所24加固重建新建已完成中学中信息录入已完成的中学数所25加固重建新建已完成校舍数栋26加固重建新建已完成校舍中信息录入已完成的校舍数栋27资金信息前月资金信息市级是否已录入28前月资金信息录入已完成的地市数个29前月资金信息录入已完成的区县数个30校安工程机构和人员信息市级是否已录入31已完成录入的地市数个32已完成录入的区县数个《校舍系统数据录入和初审进展月报表》填报说明本表由市级校安办通过校舍安全工程在线直报系统补报,网址:。各项数据的补报方法如下:1-5、7、8、10、11、30-32为人工录入,从第二次录入时开始手动复制先前录入的数据,各地可依照实际情况进行更改,其余数据通过市级系统传输到中央系统中的数据手动生成。校舍系统数据录入和初审工作流程图1.市级和地市级工作流程2.区市级和中学级工作流程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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