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

单位全称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政、规划并组织施行。(二)拟订并组织施行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新政,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全县推动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新政,建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构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院校结业生就业新政。(四)统筹推动构建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施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新政和标准。贯彻施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新政及提升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施行全民参保计划并完善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施行防治、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新政,建立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员工工作时间、休息放假和周末制度,贯彻施行清除非法使用童工新政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政。 #
组织施行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取缔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七)牵头推动推进职称制度变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新政,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留学人员来滁州工作和移居新政。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职业技能多样化评价新政。(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根据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急聘、聘用协议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新政。(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施行国家嘉奖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市级嘉奖奖励工作,承当全县评选达标嘉奖等工作,依据授权主办以省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县厅级嘉奖奖励活动。(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施行事业单位人员薪资收入分配新政,构建企事业单位人员薪资决定、正常下降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施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职新政。(十一)贯彻落实全县农户工工作的综合性新政和规划,促使相关新政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维护农户工合法权益。(十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十三)完成市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变革,进一步降低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代办和职业资格鉴别等事项,组织施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形式,强化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党建及校务工作;负责文电、机要、宣传和校务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大会的组织;组织代办人大提案、政协议案、人民网、领导信箱回复工作。承当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职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规划建设、信息系统设备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社系统OA办公手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工作。主办市委管理的部份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二)新政法规与劳动监察股(信访室)。组织举办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政的综合研究;承当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初审工作;主办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施行劳动监察,依法取缔和督办劳动违规案件,组织处理有关突发风波;承当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劳动监察机构举办工作。贯彻农户工工作综合性新政,拟订农户工工作相关新政和规划,促使农户工相关新政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户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风波;指导协调农户工工作信息建设,负责农户工工作统计和剖析工作;主办县农户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事项。主办来信来访及代办上级交办信访事项。 #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主办法律赋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审批项目;承当本部门公共服务事务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依法执行行政审批新政,研究拟定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施行程序,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并组织施行。(四)社会保险管理股。宣传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新政;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及被征地(失地)农户社会保障新政,拟订配套办法并组织施行;指导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新政在本县的具体施行;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职业年金和企业员工企业年金方案的指导和初审工作;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辅助用具配置机构资格审查、年审及检测考评等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失业保险享受资格初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劳动能力鉴别工作。负责施行全民参保计划并完善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工作。负责“金保工程”县级节点及以下网点、终端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社会保障卡的领取和管理工作。(五)基金监督与财务管理股。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承当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综合统计、内部审计等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营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受理投诉举报,组织取缔涉及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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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就业推动与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并组织施行全县推动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拟订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援助等新政举措;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考核、培训工作;推进完善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险一体化的服务保障体系;承当待业预警有关工作;贯彻执行防治、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待业的新政举措;拟订并监督施行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形式转变中涉及员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新政办法。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施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新政并组织施行;组织施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订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主办全县职业技能鉴别机构管理工作;组织施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施行,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职业培训机构的党建工作。主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主办就业帮扶相关工作。(七)劳动关系与调处仲裁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法律法规和新政,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有关配套新政;制定全县推动城镇市民创收新政和规划,指导有关政策落实和评价工作;拟订企业员工薪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有关新政;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薪资支出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省政府拟订的企业员工最低薪资标准并监督检测;指导企业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新政举措;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制度的施行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防治及其调处仲裁工作;承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有关管理工作;承当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县劳动关系三方日常工作;负责企业员工薪资调查、分析;负责全县劳动争议调处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 #
主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八)薪资福利股。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离)休新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具体施行办法并组织施行;负责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薪资、福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绩效薪资总额管理工作,承当事业单位薪水统发有关事项。负责机关工勤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和退(离)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烈属待遇初审工作。(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组织施行推进职称制度变革,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具体办法;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划、计划,指导协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承当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变革工作;负责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负责来县(归国)移居专家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归国人员有关工作;承当国(境)外机构在我县急聘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承当县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主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承当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工作,贯彻落实相关变革配套新政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新政;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根据管理权限,主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初审、审批工作,组织施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急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主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等相关事宜;负责院校结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落实、组织招募、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急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有关新政。 #
(十一)县嘉奖奖励办公室(事业单位考评赏罚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施行国家嘉奖奖励制度,拟订市级嘉奖奖励具体新政办法,按照授权主办以省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嘉奖奖励活动,承当全县评选达标嘉奖有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嘉奖奖励工作,初步初审以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名义南县政府名义奖励的单位和人选;承当相关嘉奖奖励获得者、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评、奖励、惩戒工作;建立相关考评办法;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惩戒、申诉起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指导和巡查督办。负责事业单位股级党员任职初审、备案工作。(十二)档案信息管理股。根据管理权限,负责除市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及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局档案室,并指导所属各经办机构、业务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
内乡城区关镇府前大街
办公时间
周日至周四中午8:00-11:30,早晨2:30-5:30 #
负责人
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校长、局长张仲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