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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4-01-06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正确的政治立场、严谨的治学心态、求实的创新精神和较高的专业素质,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须要的、有竞争力和创造力的、忠于科学和真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带头潜力、具有强烈的民族及科学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

今年我校暂定招收博士生87人,目前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即将下达招生计划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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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详见《上海海洋学院今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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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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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形式 #

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形式:“申请-考评”制、硕博连读两种。 #

1.申请-考评 #

(1)网上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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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今年1月15日下午12:00前,考生可登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考时须在“考试形式”中选择申请考评上海在职博士招生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并递交,递交后的考生须在今年1月16日-今年2月15日下午12:00前,完成博士报考费缴交(报考费:250元,不接收寄送),具体交费形式另行通知,完成交费后,则视为报考成功,逾期未完成报考信息递交或未交费者,则视为自愿舍弃报考。 #

(2)材料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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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根据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评”制招生施行条例要求,在今年2月16日-今年3月6日凌晨16:00前,将申请纸质材料装袋,通过EMS快件或中通快件寄送至上海海洋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出地址:北京市南汇新区临港尚城沪城支路999号行政楼627室,研招办收,电话,邮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纸质材料者,不予步入“申请-考评”的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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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资格审核 #

今年2月16日起,对申请人递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于符合申请条件且已缴交报考费者,给以初审通过(申请者报考系统—网报信息初审状态显示:初审通过);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或则未收取报考费者,中止其申请程序(申请者报考系统页面—网报信息初审状态显示:初审未通过)。 #

(4)考取类别 #

报名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必须确切填写报名类别,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

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

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该类中学生可出席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先进个人的评定,可申请补办国家助学按揭,在学期间列入北京市城镇市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业时可自主择业,并列入中学就业方案,根据中学研究生就业工作施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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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

入学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合同。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结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中学生不出席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先进个人的评定,不可申请补办国家助学房贷,在学期间不列入北京市城镇市民基本医疗保险上海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

2.硕博连读 #

(1)网上报考 #

即日起至今年1月15日下午12:00前,考生可登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考时须在“考试形式”中选择硕博连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并递交,逾期未完成报考信息递交者,则视为自愿舍弃报考。 #

(2)材料递交 #

申请人需根据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施行条例要求,在今年2月25日15:0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专业所在大学,逾期未递交纸质材料者,不予步入硕博连读的后续程序。 #

(3)申请资格审核 #

今年2月26日起,对申请人递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于符合申请条件者,给以初审通过(申请者报考系统—网报信息初审状态显示:初审通过);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中止其申请程序(申请者报考系统页面—网报信息初审状态显示:初审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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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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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报名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申请者须确切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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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 #

1.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评判、择优投档、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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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思想政治素养、品德、心理情况,任一项考评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

3.以应届硕士结业生身分考取的考生,最迟在投档当初9月1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投档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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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生入学时均须进行复检,未达到高等中学招生复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

六、联合培养情况 #

我校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采取前期的学位课程学习在北京海洋学院完成,后期的学位论文工作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的培养方法。完成学业的博士研究生由北京海洋学院颁授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七、违规处理 #

1.入学前有严重政治问题或民事问题者,取消投档或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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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弄虚造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

八、其它 #

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人数为拟招生人数,投档时,各大学、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按照国家即将下达指标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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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评”制招生办法、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详见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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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评”制招生施行条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施行条例详见各大学官网。 #

4.无论是否投档,考生递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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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初最新文件为准。 #

6.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

九、咨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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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老师陈老师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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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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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址:北京市南汇新区临港新片区沪城支路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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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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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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