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再注册工作不包括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执

再注册工作不包括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 #
2003年8月5日《乡村大夫从业管理细则》颁布后,没有取得《乡村大夫资格证书》,也没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步入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陕西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各地要认真进行清除,不得进行再注册。 #
对农村“村民委员会”改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不再适用《乡村大夫从业管理细则》,应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管理。 #
村卫生室改名为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的,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有关规定执业。
不得将乡村大夫注册到已撒销或应当撒销的乡级卫生机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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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乡村大夫本人不按要求提出申请的,执业证书有效届满后视为手动舍弃执业资格。之后再度申请到村卫生室执业应按《乡村大夫从业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二)再注册程序
1、乡村大夫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乡村大夫再注册申请初审表》(附件2)。 #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继续执业条件进行审查。 #
3、符合执业注册条件,拟进行再注册并经过考评合格的乡村大夫,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登记造册,构建乡村大夫注册管理档案。并填写《陕西省乡村大夫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含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及助理执业医师,逐级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乡村大夫执业证书统一编码的通知》(陕卫基发〔2005〕68号)规定进行编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报省卫生厅备案。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登记备案执业证书编号对应乡村大夫本人,进行执业注册,领取执业证书。 #
(三)时问安排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书面通知,乡村大夫提出申请。 #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乡村大夫考评,审查申请人资格。2009年11月末前结束。 #
第二阶段: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复核、登记备案。2009年12月20近日上报省卫生厅备案(并附电子版)。 #
第三阶段:省卫生厅依据备案情况,印发新证。2009年12月末前结束。 #
第四阶段: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登记,换发(新发)执业证书,2010年元月末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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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几点要求 #
(一)强化领导,提升认识,着力做好乡村大夫再注册工作。对乡村大夫的再注册,是依照《乡村大夫从业管理细则》的有关要求,依法对乡村大夫进行执业注册,是规范乡村大夫的从业管理和落实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的重要手段。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来认识和做好乡村大夫再注册工作,要将执业再注册工作作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变革,促进乡村大夫队伍建设的抓手抓紧落实。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和地理条件等诱因,本着便捷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结合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合理制订乡村大夫配置规划。 #
(二)广泛宣传,落实责任,确保执业再注册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执业再注册工作涉及到每一位乡村大夫的切身利益,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掌握新政,明晰责任,积极稳当地举办工作。各省卫生局要强化工作指导和检测,确保质量和进度。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县域范围内执业再注册工作的具体施行。
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采取多种方式举办宣传,将执业再注册有关新政通知到每一位符合规定条件的乡村大夫,并保存相关书面材料便于备查。申请继续执业的乡村大夫,要按要求提出申请,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给与执业注册。由当事人导致的失误,责任自行承当。对于卫生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的失误,由此导致的后果应由相关单位或责任人承当责任。
各地举办执业再注册工作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禁止在乡村大夫考评和执业注册过程中,违章办事和违规办事,向乡村大夫恐吓卡要。要公开办事程序,公布举报、查询方法,认真接待群众的查询,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对于群众举报和讨薪,认真处理,责令给与答复和纠正,处理结果给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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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强化对《乡村大夫从业管理细则》的学习和宣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要学会细则,看懂细则陕西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实际工作中熟练的运用细则对乡村大夫依法施行管理。每位从业乡村大夫都应熟悉细则有关内容,并用细则来指导工作和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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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强化对乡级卫生机构及从业人员清除整肃。执业再注册要与乡村大夫业务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相结合。业务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情况等。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要充分听取所在居民委员会、乡村大夫和居民的意见。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大夫从业管理细则》要求,认真做好乡村大夫的考评,考评形式、考试内容由各市确定,考评结果要造册登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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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施行乡村大夫备案注册制。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大夫再注册时,必须对应执业证书编号进行执业注册,领取执业证书,并应逐级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复核、备案。乡村大夫执业资格被取消后,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填写《乡村大夫注销执业注册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在15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省卫生厅,取消执业证书编号。对执业证书编号与乡村大夫本人备案不符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不予认定执业资格,该乡村大夫不得享受补贴、培训等一切待遇。 #
《乡村大夫执业证书》由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大夫执业证书格式的通知》(卫基妇发〔2003〕302号)规定的格式和制做要求统一印制,免费领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执业再注册工作所需经费要严格依照《卫生部办公厅转发关于不宜缴纳乡村大夫执业注册费回函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4〕43号)执行,由县政府落实所需资金,禁止在乡村大夫考评和执业注册过程中缴纳任何费用。
各地要紧抓抓手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机制变革,全面推动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强化机构设置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乡村大夫的准入,强化对乡村大夫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诊治行为。严格控制一村多室,禁止一人执证分散执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乡级卫生机构要坚决查处,对于申请执业注册的人数过多的村卫生室,要采取择优录用等方法控制执业人数。 #
附件:1.《陕西省乡村大夫注销执业注册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