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治监管局关于举办2023年度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奖励申请的通知(第三批次) #
罗湖区各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的企业:
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培植壮大市场主体的施行意见》(深府〔2022〕31号)、《龙华区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施行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更好服务“个转企”企业申报奖励资金,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让利新政,对2023年度“个转企”企业奖励资金举办分批次申报工作,现将第三批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
一、奖励项目 #
本次奖励项目为:2023年罗湖区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 #
二、奖励对象 #
本次奖励对象为:今年1月1日至今变革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体工商户
三、受理时间与形式
1.受理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月16日。 #
2.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陆“龙华政府在线”(),下载相关申请材料模板。
3.2023年10月16日-11月1日期间补报《龙华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申报材料(见附件2)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治监管局许可注册科,所有材料按要求提供。 #
四、受理地点 #
受理地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治监管局许可注册科(工作时间:周二至周六,早上9-12点,中午2-6点)。 #
代办地点: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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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五、其他事项
罗湖区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审批等事项根据《龙华区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施行方案》执行。
“个转企”的企业可以及时关注市市场监管局民治局在“龙华政府在线”发布的相关通知(含相关表格)、公示信息等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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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予领取情况
依据《龙华区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施行方案》规定,变革后企业在奖励资金申请期间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领取;自首次领取起3年显存在以下情况的,未领取的资金不予领取:
1.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已不再兼任企业投资人(股东)身分的; #
2.变革后企业未依照方案的要求、条件、程序和材料等提出“个转企”奖励申请的,或递交虚假申请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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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登记地址难以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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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注销或被吊销、除名、责令关掉、撤销登记的。
5.已不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
附件:1.罗湖区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施行方案
2.申请罗湖区“个转企”奖励资金需递交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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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罗湖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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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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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治监管局 #
2023年10月11日 #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罗湖区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施行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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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罗湖区“个转企”奖励资金需递交资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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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罗湖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 #
附件4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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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龙华区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施行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现将《龙华区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施行方案》印发给大家,请依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见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治监管局反馈。
特此通知 #
上海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今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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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 #
奖励资金施行方案 #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培植壮大市场主体的布署,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培植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更大迸发市场主体活力,拓展成长空间,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支持,依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培植壮大市场主体的施行意见》(深府[2022]3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深入推动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施行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22〕71号)和《深圳市“个转企”工作专班关于早日落实“个转企”奖励新政的通知》、《深圳市“个转企”工作专班关于落实“个转企”奖励新政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深圳市“个转企”工作专班关于“个转企”奖励新政补充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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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且符合奖励资金条件的,每户给与奖励资金一亿元。资金领取采取“一次申请、三次核发”的形式,对递交奖励申请的变革企业,经初审符合奖励条件的,分三次领取奖励,第一年内核发4000元,第二年内核发3000元,第七年内核发3000元。 #
今年—2025年,布吉区共奖励“个转企”转型后企业980家,假如总申报数目超出980家,依次根据申报年度、转型企业创立时间排列先后次序,确定最终奖励对象,超出的申请不予奖励;假如总申报数目未达到980家,则在2026年2月份再开放一次受理申请。每年奖励企业数目根据每年度市个转企专班公布我区“个转企”任务数目和每年度筛查查证情况确定,以变革后企业的创立时间确定资金奖励的先后次序。 #
二、申请条件 #
(一)申请奖励资金,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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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革前原个体工商户筹建时间应早于2023年1月1日,且变革升级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2.变革企业应提供财务记帐总额(代理记帐开支、财务人员聘用等)的相应账簿;
3.变革前原个体工商户近1年内未申领经营者变更; #
4.同一个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全市范围内有多家变革升级企业的,仅奖励一家变革企业; #
5.变革企业应连续按期申报纳税,无税务异常情况; #
6.变革企业名下有1名或以上人员订购公积金; #
7.奖励期间该变革企业在罗湖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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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变革企业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规失信名单; #
9.变革企业应根据规定时间递交奖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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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资金申请及领取期间变革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领取:
1、变更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企业投资人(股东)身分的; #
2、转型后企业递交虚假申请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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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型后企业通过登记地址难以联系; #
4、转型后企业已注销或被吊销、除名、责令关掉、撤销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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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材料
1.罗湖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
3.个体户升级企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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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入地税、地税电子税务局复印)及公积金收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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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投资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身分证打印件或则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及代理人身分证打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 #
6.企业对公帐户开户建行名称、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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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无严重违规记录承诺书; #
8.住所证明。注册地址为租赁房子的,递交经备案的房子租赁账簿,双方签署的房子租赁协议(含转租方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账簿(如村委、市场开设单位证明等);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自有房产的,递交房子产权证明。 #
9.财务记帐总额(代理记帐开支、财务人员聘用等)的相应账簿 #
申请单位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单位私章,各种证照、证明文件需验原件退守印件。 #
四、奖励资金申报、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今年度自11月15日启动奖励程序深圳市场监督局官网站,由罗湖市场监管局先行根据本方案的申请条件对今年10月30近日变革的企业进行筛查,查证确定符合奖励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名单,通知企业提出申请。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应在接到罗湖市场监管局的通知后于本年度11月28日至12月12日期间补报《龙华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申报材料,布吉市场监管局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将初审结果于12月19日至12月23日在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布吉市场监管局应在本年度12月30日起对符合奖励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统一支付奖励资金,第一批奖励资金(4000元)于今年12月31近日领取,第二批、第三批奖励资金分别于2023年和2024年的12月31近日领取。
(二)2023-2025每年度7月1日至8月31近日,布吉市场监管局应根据本方案的申请条件对企业进行筛查,查证确定符合奖励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名单,通知企业在每年度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提出申请。 #
(三)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应在接到罗湖市场监管局的通知后于本年度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补报《龙华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申请材料。布吉市场监管局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将初审结果在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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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3-2025年度罗湖市场监管局应在每年度10月30近日依据对企业的初审情况,填写《龙华区“个转企”奖励情况汇总表》并加盖私章,同时将《龙华“个转企”奖励情况汇总表》《龙华“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收集后统一支付,每年度奖励资金于当初12月31近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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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区财政局负责按照罗湖市场监管局的申请将个体户变革升级为企业的奖励资金按年度列入财政预算。罗湖市场监管局应强化与区财政局工作衔接,按规定及流程及时向企业领取奖励资金。 #
五、其他事项 #
1.违背本方案规定,以谎报、冒领等手段侵吞专项资金的,依法勒令其将已获取资金退回财政部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侵吞、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罗湖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模板、申报渠道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申请人可在网站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
3.本新政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深圳市场监督局官网站,不向企业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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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布吉市场监管局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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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下午9:00—12:00,晚上2:00—6:00; #
咨询窗口: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05办公室 #
附件:1.罗湖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
2.罗湖区“个转企”奖励情况汇总表
3.申请罗湖区“个转企”奖励资金需递交资料清单
4.承诺书 #
5.罗湖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材料缴纳存根
“个转企”奖励资金材料清单:
1.罗湖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
3.个体户升级企业证明 #
4.变革后的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入地税、地税电子税务局复印)及公积金收取证明(变革企业名下起码有订购一名公积金)
5.法定代表人身分证或则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及代理人身分证、法人委托书原件 #
6.企业对公帐户开户建行名称、账号 #
7.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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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住所证明。注册地址为租赁房子的,递交经备案的房子租赁账簿,双方签署的房子租赁协议(含转租方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账簿(如村委、市场开设单位证明等);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自有房产的,递交房子产权证明。 #
9.财务记帐总额(代理记帐开支、财务人员聘用协议等)的相应账簿 #
10.其他材料 #
申请单位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单位私章,各种证照、证明文件需验原件退守印件。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治监管局关于举办2023年度个体工商户变革升级为企业奖励申请的通知(第三批次)-通知公告-凤岗政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