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

日前,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订《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 #
一、高度注重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工作 #
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事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措施,是强化护士执业管理、不断优化服务的具体彰显,也是便捷群众办事,提高群众获得感的务实之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保障安全”的原则,着力做好相关工作。 #
二、规范护士执业注册审批程序
护士执业注册审批事项下放后,拟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应该向批准筹建或备案该机构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或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已将护士执业注册审批事项移交行政审批部门的,由当地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各地要根据《规定》要求,强化对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管理,落实责任,细化举措,严格准入,规范举办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把握护士执业动态变化,定期核查护士执业数据信息,保证护士执业注册数据信息的确切性和有效性。医疗卫生机构是本机构护士执业注册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自觉性山东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及时确切做好护士注册非常是延续注册、注销注册等工作。民营医疗机构要加强依法执业意识,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要根据国家保密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系统安全。 #
三、为护士执业注册提供优质服务
#
(一)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各地要向社会公开护士执业注册的新政法规、审批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材料、监督方法等具体办事手册,强化宣传剖析,为申请人提供清晰指引山东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根据《规定》要求严格做好护士注销注册工作,并对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告。 #
(二)积极推广网上申领。各地要持续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变革,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在线递交申请材料、审核审批等服务形式,并提供进度查询、业务咨询等服务。鼓励各地举办“一站式”审批、“不碰面”审批服务。
#
(三)简化纸质审批材料。进一步精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将原《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初审表》《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初审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初审表》《山东省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初审表》《山东省护士执业证书丢失补证申请表》减并为《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初审表》,实现“五表合一”。各地要强化信息协同借助,可以通过全省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查询到的,或则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不要求申请人递交纸质材料。
#
(四)压缩审批期限。各地要依法依规及时代办执业注册审批,提高服务效能,减短审批期限。鼓励通过寄送等方法,将证书直接领取给申请人或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对于丢失护士执业证书的,由现执业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给以补发。证书相片处加盖补证机关钢印,备注页标明首次注册日期、首次注册机构、补发日期、有效期至(自首次注册日期开始估算)、补证机关并加盖私章,首次注册页不填写。
#
四、加强对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
#
各地要着力履行监管职责,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管理、行业监督等方法,拟定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
青海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护士执业注册工作,依照《护士细则》《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3〕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23〕37号)要求,制订本规定。
#
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根据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治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
第三条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是本机构护士执业注册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进行护士执业注册,确保在岗护士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补办护士执业注册。 #
第五条护士执业注册全面施行电子化注册管理。 #
第二章注册条件 #
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中学、高等中学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诊所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
(三)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
(四)符合下述健康标准:无精神病程;无色弱、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病症、残疾或则功能障碍。
#
第七条拟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应该向批准筹建或备案该机构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或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已将护士执业注册审批事项移交行政审批部门的,向当地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注册。
#
第八条护士执业注册包括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等。
#
第三章首次注册 #
第九条申请首次注册,应该递交以下材料: #
(一)《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初审表》; #
(二)申请人身分证明; #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
(五)广东省内二级以上诊所或健康复检中心开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复检证明; #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
(七)近日彩色免冠小2寸相片1张。 #
第十条首次注册申请应该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递交在广东省内五级甲等综合诊所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评合格的证明。
第十一条护士首次注册的申领期限为12个工作日。注册主管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给以注册并领取《护士执业证书》。
#
第十二条《护士执业证书》上应该标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
《护士执业证书》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 #
第四章延续注册 #
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期满须要继续执业的,应该在有效期期满前30日申请补办延续注册。 #
第十四条申请延续注册,应该递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初审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
(三)广东省内二级以上诊所或健康复检中心开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复检证明。 #
第十五条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时限未满的。 #
第十六条护士延续注册的代办期限为12个工作日。
#
第五章变更注册
第十七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该代办变更注册。 #
护士承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组织、批准的任务,或出席其注册执业机构举办的卫生增援、进修、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在与其注册执业机构签署扶贫或则托管合同的医联体(包括跨区域医联体)内执业等,不需进行变更注册。 #
第十八条申请变更注册,应该递交以下材料:
#
(一)《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初审表》; #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
第十九条护士变更注册的代办期限为7个工作日。部队、武警系统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护士变更到我省地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代办期限可适当延长。
第六章注销注册
第二十条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由注册主管部门申领注销,并及时给以公告: #
(一)注册有效期期满未延续注册的; #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三)死亡或被宣告失联的; #
(四)失去刑事行为能力的; #
(五)受刑事处罚的; #
(六)本人主动申请的。
符合第(一)、(二)种情形的,由注册主管部门自知晓30日内直接代办注销注册。
#
符合第(三)、(四)、(五)种情形的,其注册执业机构应该自知晓30日内向注册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注销注册手续,递交《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初审表》(在“其他须要说明的问题”处标明注销缘由)、由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册主管部门通过其他相关部门或途径知晓的,可在30日内直接代办注销。 #
符合第(六)种情形的,由护士本人提出申请,向注册主管部门递交《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初审表》和申请人身分证明、《护士执业证书》。
#
第二十一条护士注销注册的代办期限为即时办结。
第七章重新注册 #
第二十二条护士注册有效期期满未延续注册的,以及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满2年的人员,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该重新申请注册。 #
第二十三条申请重新注册,应该递交以下材料: #
(一)《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初审表》; #
(二)申请人身分证明;
(三)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已吊销证书者不需提供);
#
(四)广东省内二级以上诊所或健康复检中心开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复检证明; #
(五)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
(六)近日彩色免冠小2寸相片1张。
#
第二十四条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递交在广东省内五级甲等综合诊所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评合格的证明。
#
第二十五条重新注册申领期限为12个工作日。
#
第八章丢失补证
#
第二十六条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且执业地点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丢失(或损毁)其《护士执业证书》后,应按第七条申请丢失补证。 #
第二十七条申请丢失补证,应该递交以下材料 #
(一)《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初审表》(在“其他须要说明的问题”处说明补证缘由);
(二)申请人身分证明;
#
(三)近日彩色免冠小2寸相片1张; #
(四)委托别人办理的,应该递交办理人身分证明、授权委托书。 #
第二十八条丢失补证的代办期限为即时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