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公务员 > 招考资讯 >

财政部等三部委发布公告:明确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

2025-10-1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中新经纬客户端于5月21日发布消息,财政部网站同日公布信息,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了一则公告,内容涉及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相关事宜,公告中详细说明了企业或个人向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等机构,捐赠给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扣除。 #

根据掌握的信息,公告提及的公益慈善事业,要么要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界定的公益事业范畴,要么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划定的慈善活动界限。 #

公告中提到的公益性质团体,涵盖依法成立或注册并满足特定条件与流程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机构、各类社会组织以及群众团体组织。针对公益类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及后续管理,应遵循现有政策规定。而那些已经完成登记的慈善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与管理则依据本公告内容执行。 #

官方文件阐明,凡经由民政机构依照法规注册成立的慈善团体及各类社会团体,若要获得税收减免的公益捐赠抵扣资格,必须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

满足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各项情形,均属于合规情形。 #

其次,每年必须在三月三十一日之前,按照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经过审计的上一年度专项信息报告。这份报告需要涵盖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的整体状况,以及募捐开展和捐赠接收的具体情况。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和管理费用的状况也必须包含在内,特别是本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比例情况。对于首次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应当提交经过审计的前两个年度的专项信息报告。 #

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最近两年每年投入公益慈善的金额,要达到上一年总收入的七成以上。计算这个比例时,可以用前三年收入平均值来替代去年的总收入数字。不具备公募资格的组织,最近两年每年用于公益慈善的支出,要占到上一年净资产总额的八成以上。计算这个比率的时候,可以用过去三年的最后一天净资产的平均值来替换掉上一年的最后一天净资产。 #

具备公募资质的非营利组织公益性捐赠支出,最近两个年度中,每一年管理成本在总开销中的占比需低于十分之一。不具备公募资质的非营利组织,最近两年内,每一年管理成本在总开销中的占比需低于十二分之一。

#

五是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且免税资格在有效期内。 #

六是前两年度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警告除外)。 #

七是前两年度未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组织评级需达三级甲等或更高,且该评级确认时仍具效期,方可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开支、运营成本和整体营收的规范界限,须依照《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关于慈善组织活动经费及运营成本的规定〉的文件》(民发〔2016〕189号)中对于慈善活动开支、运营成本以及前一年整体营收的条款来实施。新成立的慈善机构或新获得认定的慈善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在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这一年,仅需满足本条第一项、第六项、第七项的要求。 #

公告明确,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按以下规定执行: #

已注册于民政部门的社会团体,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经民政部门审核,依据其公益活动表现、日常监管及评估结果,形成初步审核意见。依据民政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财政部、税务总局与民政部门将参照本公告条款,共同审定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清单,并对外公布。

#

在省级及以下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财政、税务、民政部门,与此条第一项规定类似,同样参照执行。 #

第三类资格认证的接受者为,那些即将在年底失去公益性捐赠税前减免资格的社会团体,那些虽然被取消但现已达标的社会团体,以及那些成立后尚未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减免资格的社会团体。 #

每年岁末,省级行政区划以上的财政、税务、民政机构依据自身权限公益性捐赠支出,会对公益性质捐赠的税前抵扣资格进行核实,并公布相关名单,同时按照第三款中界定的不同审查主体,分别标明名单及其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有效起始时段。 #

该通知清楚表明,公益性质捐款的税前抵扣权利在全国通用,持续时间是三年。按照本通知第五条第三款的第一个情况,这种公益性质捐款的税前抵扣权利从公布名单的次年一月一日开始计算。按照本通知第五条第三款的第二个和第三个情况,这种公益性质捐款的税前抵扣权利从公布信息的当年一月一日开始计算。

#

公益组织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需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没有依照本公告指定时限和规范向主管机关提交专项报告的;上一个年度用于公益慈善领域的支出未达本公告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标准的;上一个年度的管理费用开支未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标准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身份到期后六个月以上仍未重新取得免税身份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不含警告的);被主管机关归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评估结果低于3A级或没有获得评估等级的。 #

公告指出,公益组织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失去税前扣除资格,并且未来三年内无法恢复,具体情况包括,接受捐赠时附加对捐赠人有利条件,借捐赠之名牟利,利用慈善名义宣传烟草等违禁品,接收与公益目标不符或违背公德的捐款;组织行为违反章程,或捐款用途超出章程规定;在分配捐赠物资时指定特定受益人,且该受益人与捐赠方或组织管理人员存在明显利益关联。 #

该通告规定,公益性质的组织出现以下状况之一的,需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且不能再次获得确认资格:参与非法政治行为的;进行或资助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公益活动的。

#

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需经省级以上财政、税务、民政部门核实信息,然后依照权限及时公布取消资格的公告。公告发布后的下个月起,这些公益性社会组织将失去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

官方通知指出,非营利性团体,以及县级及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等机构,在接收捐助时,需依据行政级别,选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单位审核制作的公益捐赠凭证,同时盖上自身公章。公司或个人若想将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费用在缴税前抵扣,就必须保存相关凭证以供核查。 #

注册资金捐赠者,若为公益性组织初始登记时出资,在其首次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年度内,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够依据规定对注册资金捐赠部分进行税前抵扣。

#

除非有特殊说明,非营利性团体以及县级及以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等机构在收到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时,确认其价值遵循以下准则:

#

一是接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以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捐赠额。 #

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时,应按资产公允价值确定捐赠金额。当捐赠方将资产捐赠给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等机构时,必须提交能反映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文件。若无此证明,接受捐赠方无权开具捐赠凭证。 #

官方通知,为了便于出资人核实信息,省及更高级别的财政、税务、民政机关需立刻将其官方网站设置为发布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减免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窗口。公司或个人能够借助这些途径,确认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减免资格贝语网校,并且知晓其有效期限。

#

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于还未完成2019年度及以前年份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的单位,各级财政、税务、民政机构应依照原有政策条款开展相关事务。2020年份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与管理将遵循本通告的相关条款执行。(中新经纬APP)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