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分数线多少?录取要求详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 联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 特别制定了此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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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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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湖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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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层次: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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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标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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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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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 其学校名称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
第四条?学院进行招生工作时, 遵循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这样的原则, 对招生政策规定以及纪律要求, 坚决予以执行, 对于考试招生的“阳光工程”, 严格加以实施。
第五条?学院情况介绍如下,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也就是简称说的湘警职院, 它是在2003年的时候, 经过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又经过国家教育部备案, 并且是由湖南省司法厅进行主办主管的一所政法类警察体制方面的高等职业院校。这座学院创建于1981年, 它经历过湖南省劳改劳教中等干部专业学校这个阶段, 还经历过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等不同的发展时期。在历经40余年的办学历程当中, 形成了那种以校训“厚德重法, 崇文尚武”作为核心的警院精神, 还凝练出了“忠诚果敢、奉法自强”这样的校风, 以及“博学善导、育警树人”的教风, 还有“勤学苦练、文武兼修”的学风, 警务化管理是贯穿于教学育人所经历的整个过程的。学院的校园环境是优美的, 教学设施是完备的, 校风学风是优良的, 在职教职工当中有77人具备高级职称, 有124人具备中级职称, 有4人是博士研究生, 还有171人是硕士研究生。拥有一个省级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 该专业群为刑事执行专业群, 还有两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 分别是司法应用专业群与司法技术专业群, 另外存在两个校级特色专业群, 即社会治理与服务专业群和法律执行专业群。当下, 学历教育方面在校生规模达6000人, 在职教育培训每年人次数量为8000人。 #
第六条?学校招生类别方面, 学院招生对象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本省的话另外还包含参加体育类、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而最终招生类别是以各省, 也就是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了。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招生对象为湖南籍, 这里指的是学籍和户籍都要是湖南的, 并且年龄要在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 也就是在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人31日期间才可以, 同时还得是未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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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管理 #
第七条?负责研究决定本院招生规模的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订政策等重大事项的也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的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
第八条?在招生录取的这段期间, 学院的纪委, 也就是监察室, 针对招生录取工作展开了全程的监督检查, 以此来保证其规范有序,并且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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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学院招生工作, 严格依照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遵循纪律要求而行, 学院未曾与任何社会机构以及人员展开合作, 亦未委托社会机构进行招生, 凡是存在社会机构和个人宣称与我院存在合作关系, 能够借助“内部指标”方式保障考生录取情形的, 考生可在第一时间对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反映, 遭受相关损失之时可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
第十条?我院会严谨地去执行招生政策以及招生纪律, 针对在招生进程里违规的考生还有工作人员, 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去确定的程序与规定来实施处理。欢迎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对我院招生工作开展监督。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
第十一条?学院在2025年时, 会面向全国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展开招生工作, 这里会严格执行教育部针对招生计划编制所制定的相关规定, 依据学院自身办学的实际状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形, 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真实的实际状况、就业市场所需诉求等各类因素加以统筹考量, 在此基础上来制定分省分专业的计划。
第十二条?学院分省分专业的计划, 经过主管部门审批, 之后按照要求, 及时报送至各有关省, 也就是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管理部门备案, 并且还要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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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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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关于学院在各个省份的招生专业以及相关类别, 要等到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好了之后, 才会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所公布出来的内容作为标准。我院的各类招生是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所核定的收费标准来执行的。2025年的招生专业以及学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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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学生全都要实行集体住宿, 各个专业的学费以及住宿费标准, 最终是按照湖南省发改委审核批准的标准来执行的。 #
第五章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 #
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治考察 #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的有着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其中包括, 刑事执行专业,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 行政执行专业。按照教育部与司法部对于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作出的规定, 考生除文化成绩达到上线要求外, 必须要参加面试, 还要参加体能测试, 还要进行体检, 更要进行心理测评, 并且还要接受以政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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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面试会从报考动机这一方面, 去辨识考生有没有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的适合性, 还会从言语表达这一方面, 进行对此的辨别, 另外, 也会从身体协调性这一方面, 来判断考生是否适宜该工作。
第十七条?检查身体的项目以及标准, 报名参加考试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课程的考生, 除了应当符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所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身体具备的条件以外, 也要必须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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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肢体功能障碍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数线,心理健康; #
(2)男性身高要求是不低于一百七十厘米, 女性身高要求是不低于一百六十厘米。男性体重指数, 其单位是千克每平方米在十七点三至二十七点三之间, 女性体重指数在十七点一至二十五点七之间。 #
(3)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数线留学之路,无色盲; #
(4)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
(5)嗅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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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血压处于正常状态时, 收缩压的数值是小于140毫米汞柱的, 舒张压的数值是小于90毫米汞柱的。 #
(7)皮肤病, 像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这些, 不会影响面容且很难治愈, 外观没有明显疾病特征, 比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并且没有文身。 #
(8)不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也就是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里, 所规定的各类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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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应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之人, 务必参与体能测试且达标, 体能测试所涉项目以及合格标准见如下表格, 于以下四个项目里有三项达成标准的, 体能测试得出的结论乃是合格。 #
第十九条?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而报考的考生, 其自身一定要去遵守宪法以及法律, 外在要求其品行要庄重正直, 且要组织纪律性颇为强, 要符合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在思想政治品德这一方面所提出的要求, 并且还需是经过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考察被判定为合格的。政治考察的具体项目以及标准呢, 其参照的是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那规定而去执行的。考生要是存在下列情形当中的任何一种情况的, 此便属于政治考察不合格, 是不会给予录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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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
(4)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的。 #
第二十条?时间以及地点上, 面试, 还有体能测试, 再有体检, 然后是心理测评还有政治考察, 这些需以学院公告作为标准。 #
第六章 志愿填报 #
第二十一条?在各省统一所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范围之内, 考生是必须要去填报志愿的。对于湖南省的考生而言呢, 如果其报考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那么就需要在专科提前批的这种情况下填报志愿, 而要是报考学院普通专业, 那就得是在高职专科批的时候去填报志愿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
第二十二条?学院招生实行网上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录取, 是安排在了专科提前批, 普通专业的录取, 则是安排在了高职专科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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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各省份, 包含直辖市以及自治区, 依据招生相关规定, 最终去确定学院的投档比例。
第二十五条?进行招生工作的人员, 应当认真仔细地审阅每一位考生的电子档案, 针对考生的档案材料展开全面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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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依据考生文化成绩, 以及面试情况, 加上体能测试状况, 还有体检结果, 连同心理测评情形, 以及政治考察综合状况, 来进行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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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针对进档的考生而言, 专业志愿遵循这样的原则, 即处于考生分数优先。于此之后, 再据此, 遵循志愿顺序。在专业志愿方面, 并不设置分数级差。进档的考生, 其投档分是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行排队的。随后, 会依次依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与志愿顺序, 来安排专业。要是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 全都未被满足, 那么到最后,就要进行处理。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会将其安排到尚未录满的专业。而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则会作退档处理。对于那些不符合教育部招生的有关规定的考生, 同样要作退档处理。要是进档考生的投档分项一样, 那么考生位次排放的规则, 按照生源省份招生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来执行。我院进档及专业安排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 #
第二十八条?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九条?按照当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实际需求情况,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在招收女生时, 其比例在原则上是不可以超过计划数的10%的。而普通专业对于男女比例是没有限制要求的。 #
第三十条?平常专业的考生, 依据学院的学生管理方式以及主要就业走向, 除了要契合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身体等方面的条件之外, 还得符合下面这些条件: #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心理健康;
(2)身体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文身; #
(3)不存在传染性疾病, 以及不会出现不能顺应警体训练、警务化管理的其他病症!
(4)无犯罪记录。 #
第三十一条?录取通知书, 会按照考生高考报名之际所填写的通信地址, 进行统一邮寄。 #
第三十二条?招生录取工作完结之后, 学院方面不会再进行退档操作, 考生能够于省(包含直辖市以及自治区)招生部门所指定的网站之上, 或者拨打公布开来的电话, 去查询录取的最终结果。 #
第三十三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取的新生, 入学之后, 学院会全面复查, 复查的时候,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 之人, 需转入普通专业学习, 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在校管理及毕业待遇
第三十四条?不同专业的学生, 全都统一安排住在学校, 都会实行警务化的管理方式, 学生们全都需要身穿人民警察制式的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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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是学生, 学院依据自愿原则来动员学生购买医疗以及意外伤害保险对学生进行动员, 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人身伤害的学生, 会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12号令)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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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学生修完了, 教学计划所规定的, 全部的课程, 符合了, 毕业的条件, 这种情况下, 会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就业,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 以及湖南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组〔2020〕7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来执行, 一般专业毕业生就业, 由学院负责进行推荐, 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 #
第九章 学院奖勤助贷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三十八条?为了激励学生呈现努力进取、积极向上的态势, 助力那些面临经济困境的大学生达成学业目标, 学院推行了一项助学工程, 这个工程包含了“奖”(也就是奖学金), “贷”(具体指国家助学贷款), “助”(涵盖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岗位), “补”(即困难补助), 这四个方面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第三十九条?学生中, 那些家庭经济存在困难的, 或者在品德与学业方面兼具优秀表现的, 经过评定之后, 能够获取国家奖学金, 能够获取国家励志奖学金, 能够获取国家助学金。 #
第四十条?7至9月期间, 面对贫困状况符合要求的学生跟其家长若为其他法定监护人员, 可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县以及县级市还有市辖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那样一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而学院方面不会再去组织高校助学贷款相关事宜了。 #
第四十一条?对于经济困难学生, 学院借助提供出勤工助学岗位, 以及接纳社会各界捐赠等诸多渠道, 来助力其顺利达成学业, 提供协助。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颁布的、名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以及有关补充规定, 来执行普通专业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
第四十三条?录取普通专业考生时,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也采用该信息, 其中, 学生要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四条?新生入学之后的3个月期限内 , 学院按照招生涉及的政策规定 , 针对新生的报名资格 , 以及身心方面的状况 , 录取手续与程序 、录取资格 , 优惠资格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 展开复查复核。对于复查复核期间发现的问题 , 学院会集中起来进行研究处理 , 只要是属于弄虚作假的情况 , 一旦经过查实 , 便取消其入学资格。要是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 , 或者是牵涉到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情况 , 就移送至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借由“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学院官网面向社会予以发布, 针对各类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而言, 倘若理解出现差错, 那么以学院所公布的完整之招生章程作为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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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适合于我院二零二五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是本章程, 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拥有其解释权, 倘若遭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 那么要以公布的最新政策当作准则。 #
第十一章?联系方式
第四十七条?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
邮政编码: #
招生咨询电话: -、、 #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
监督投诉电话: - #
(中国教育在线 来源: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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