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2023年3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全省总监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施行方法》(总监发〔2012〕80号)、《关于增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着力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告》(总监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保证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员工群众服务,依照《中华全省总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告》和《补充通告》及广东省总监会财务部《关于贯彻中华全省总监会和有关问题的通告》(辽工财发〔2023〕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定广州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方法。 #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省的有关规定和全省总监会《关于推进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着力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告》精神,弘扬艰辛拼搏、勤俭节省的优良传统,着力推进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阻止奢华耗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员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员工用之于员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员工头上,为员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造福员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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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法懂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应当严苛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省总监会等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财会机制,违背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办中行帐户,推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不容许与本单位行政财务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帐户集中核算,凡早已合并或列入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必须给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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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决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应该全部划入决算管理,根据全省总监会《工会决算管理方法》执行。 #
(五)服务员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总额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员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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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勤俭节省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省,反对耗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掏钱多办事,节省开销,增加经费使用效益。 #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借助员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发布帐目,推行民主管理,接受员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初审执委会初审。 #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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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斩获。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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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按照规定向工会组织收取的会费。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收取本人每月薪资收入的0.5%的会费,薪水尾数不足10元的不记入缴交会费的基数。
2.拨缴经费收入。推行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员工薪资支出的2%的规定比列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列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贴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贴的税款。
4.行政补贴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工会组织的补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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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业收入。指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
6.投资回报。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润。 #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中行存款年息、接受捐款收入等。 #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
工会经费必须全部适于为员工服务和举办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根据所在县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列,及时全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开支包括: #
(一)员工活动开支
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员工举行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开支。 #
1.员工教育费 #
适于工会举行员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用书、教学、消耗用具;员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报酬;工会推选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员工举行各类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知识轮训等。
外聘班主任讲座费执行以下标准:教授、全国著名学者每半天通常不少于3000元;正初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少于2000元;副初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少于1000元。其别人员讲座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工会推选的优秀学员及自学成才员工的奖励标准,最高不少于每人500元。
2.文体活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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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于工会举行员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汇演、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种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添置费与修理;文艺晚会、体育赛事及奖励;各种活动中按规定支出的伙食费;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影片、开展远足郊游等集体活动。 #
各类文体活动的奖励范围由各单位在上级工会批准的决算内自行确定,个人奖励标准最高不得少于500元,团体奖励人均不得少于200元。 #
出席上级工会组织的文艺演出、体育赛事,且运用业余时间排(训)练、演出(决赛)的,随队工作人员每人每次可按40元标准发给补贴费,总数不得少于参赛球员数量的5%;出席表演和赛事人员可按每人每次50元标准发给补贴费,补贴天数不得少于15天。按照参赛要求每人可在800元以内支出服饰费,超出标准部份自傲,但是三年内不得重复添置;要严苛控制出席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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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请补习员、裁判员每人每次可按150元、裁判长每人每次可按200元的标准发给补贴费。
工会组织的会员远足郊游,应严苛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天往返,确实还要在外就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
3.宣传活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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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于工会召开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堂、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行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具;工会组织的重大节庆宣传费;工会召开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
基层工会召开讲堂、报告会聘任主讲人的报酬可参照外聘班主任讲座费标准执行。举行知识大赛、讲演等活动的奖励标准,可参照文体活动的奖励标准执行;工会承办的各类内部杂志、网站,刊登本人原创作品可按每千字80元以内支付酬金;选用本人原创插图、照片可按每幅60元以内支付稿酬;选用本人原创封面设计可按每帧150元以内支付酬金;文字编稿、审稿可按每万字50元以内支付酬金,校对费可按每万字30元以内支付酬金。运用业余时间承当工会图书馆、职工书屋和会员活动中心管理工作的积极分子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可按每人每次15元以内标准发给补贴费,每月最高不得少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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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活动开支 #
除上述开支以外,适于工会召开的技能大赛成本及其他活动的各项开支。 #
基层工会出席上级或本级工会举办的技能大赛,其奖励标准参照文体活动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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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权开支 #
指工会直接适于维护员工权益的总额。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处劳动争议、开展员工劳动保护、向员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对困难员工扶贫、向员工送温情等发生的开支以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维权开支。 #
1.劳动关系协调费
适于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调处劳动争议中发生的总额。总额成本由基层工会按照实际状况,在决算内据实列支。 #
2.劳动保护费 #
适于工会召开员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总额。工会专门从事员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测工作人员,步入死亡车祸现场,可按每天30元以内标准发给补贴费。
3.法律援助费 #
适于工会向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总额。聘任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劳动关系争议调解、提供法律服务,支付标准每件次不得少于300元,案件复杂的每件次不得少于1000元。 #
4.困难员工扶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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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于工会对困难员工扶贫发生的总额。节日期间探访看望重病模范人物、特困员工和探望患绝症员工,标准控制在每人1000元以下;日常探访看望,标准控制在每人500元以下。 #
5.送温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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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于工会向员工送温情发生的开支。在基层工会送温情活动中发生的工具及部份材料费可据实列支。 #
6.其他维权费总额 #
适于以上各项维权活动此外的维权开支。工会党员被侵权伤害,视其受侵犯程度,由本级工会报送,经上级工会认定、审核并批准后,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 #
(三)业务总额 #
指工会轮训工会党员、加强自身建设及举行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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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轮训费
适于工会举行工会党员、积极分子的学习和轮训所需用书资料和讲座报酬等开支。 #
轮训所需的讲座报酬可参照员工教育费标准执行。 #
2.大会费
适于工会举行工会代表会议、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大会的各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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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举行的各类专业大会的成本,应当控制在上级工会批准的决算内,并根据市财政局规定的大会类型的标准执行。大会费支出范围包括住宿费、场租费、租路费、印刷费、工费用等。
除代表会议外,其他各类大会会期原则上不少于两天。 #
严苛控制大会数量。大会工作人员不得少于大会数量的10%。 #
3.外事费 #
适于工会举行外事活动的成本(不含国外工会组织间的来往活动)。原则上基层工会不得编制该项决算,确需支出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报上级工会批准后方可纳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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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项业务费 #
适于工会举行组织建设、考核嘉奖、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考察、经审专用经费及财务专用经费等专项业务发生的开支。
评比、表彰优秀工会党员和积极分子每年可评比一次。优秀工会党员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最高不得少于每人400元。基层工会每年可对评比出的先进分(支)会(员工小家)表奖一次,奖励成本人均不得少于200元。
个人得奖证书的制做标准为每位不少于20元;先进集体铜牌制做标准为每位不少于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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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业务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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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于不属于以上业务支出范围的其他业务总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以及基层工会兼职财务人员和工会兼职党员的补助等其他成本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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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时持有上海市财政局颁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上海市总监会颁授的《工会财会人员上岗证》,并出席继续教育考评验车合格的基层工会兼职财务人员,可根据本级拨缴经费收入实现状况,每月予以一定的兼职补助,其补助标准为:拨缴经费年收入在500亿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不少于120元;拨缴经费年收入在500亿元以上的,每人每月不少于150元。基层工会兼职党员(特指工会执委会执委以上)补助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上述补助领取对象不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基层工会党员接触死亡员工和探望患感染病员工,可按每人每天不少于30元标准发给补贴费。 #
(四)资本性开支
指工会从事建设安装工程、设备工具添置、大型改造和信息网路购建而发生的开支。原则上基层工会不得发生该项成本开支,如有特殊还要,应报上级工会批准后,方可纳入决算。 #
(五)事业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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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对工会管理的为员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贴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开支。 #
(六)其他开支 #
指上述总额项目以外,为保障工会工作举行所须要的其他各项开销。包括工会组织逢年过年用会费向全感受员领取少量的圣诞看望品,向会员送生日面包等员工集体福利开支。 #
工会组织逢年过年向全感受员领取少量的圣诞看望品、向会员送生日面包以及组织会员观看影片、开展远足郊游集体活动,要以会员缴交的会费为主,会费不足时,可以用工会经费适当填补,填补数额要控制在当初工会经费决算收入的30%以内,全年支出最高不得少于人均1200元。
法定圣诞和生日的看望品要以实物为主,不可领取现金、购物卡、代金券(会员生日送生日面包等看望品,可以向会员领取指定面包店的面包券)。 #
“逢年过年”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圣诞;“节日看望品”原则上为符合美国传统节庆习惯的用具和员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具等。 #
举行上述活动,要从实际出发,坚持量力而行,优先保证工会重点工作的原则,不得超过能力范围,盲目追求高标准领取,确保工会经费主要适于工会工作和活动,用会费和少量工会经费领取的看望品,不能取代单位正常员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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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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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省总监会《工会决算管理方法》、《关于完善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着力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告》精神,严苛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开销推行工会执委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支出集体研究决定。 #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适于服务员工群众和举行工会活动以外的支出
1.不准用工会经费订购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
2.不准遵守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瑜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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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准单位行政运用工会帐户,私自成立“小金库”。 #
5.不准将工会帐户迁往单位行政帐户,使工会经费支出丧失控制。 #
6.不准挪用、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违法集资活动,或为违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成本。 #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全市基层工会。
2.本《办法》所列支出标准,均为最高限额。各基层工会应按照本单位实际和财务情况把握使用。 #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上海市总监会财务部。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大工财〔2012〕18号文件同时废止。 #
附件: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方面有关成本界定的法律、法规(节选) #
附件
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方面 #
有关成本界定的法律、法规 #
(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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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工会房子、设备成本方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五条: #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必须为工会办公和举行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2.国家计划执委会、国家建设执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物资总署、中华全省总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各级工会房子、设备问题的通告》(〔79〕财事字第426号工发总字〔1979〕162号):
产业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及其所属员工集体文化、福利事业所需房子设备及其修理和水电供暖等成本,均由同级行政解决。 #
二、关于工会专职人员成本方面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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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执委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薪水、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寿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员工同等候遇。
4.全省总监会、财政部《关于〈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详细规定》(工总财字〔1992〕9号): #
工会全日制专职人员薪资等列支问题。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支付工会执委会全日制专职人员的薪水、奖励、补贴、劳动寿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与所在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有关经费的列支渠道相似。
5.财政部《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离、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费支出问题的回函》(〔82〕财企字第98号): #
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休生活费支出问题,应与企业员工一样,由企业行政方面负责支付,在营业外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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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工会举行活动有关成本方面 #
6.全省总监会办公厅《关于解决劳动保护工作经费问题通告》(工厅认字〔1986〕21号): #
基层工会为抓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成本,应在本单位的行劳动保护经费中支付,不能在工会经费中支出。
7.国家劳动总署《关于企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经费支出问题的函》[(80)劳护字18号]: #
凡企业举办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包括武器劳动保护教育室)所需经费,应按《安全技术举措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第四项规定,在企业劳动保护举措经费中支出。
第四项的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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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置或翻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影片片等。 #
举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
安全操作方式的教育训练及研讨会、报告会等。
推行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细则机制的举措。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
8.全省总监会财务部《关于员工代表会议的成本由谁肩负的通告》[工财字(1981)29号]: #
员工代表会议的工作是整个企业的工作,其支出成本应由企业负担。 #
四、关于员工教育、疗疗养活动成本方面 #
9.财政部、全国总监会《关于组织少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短期疗养活动经费支出问题的通告》(工发财字〔1982〕100号): #
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疗养活动的往返车费、伙食补贴费和床位费由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所在单位的企业基金或收益留成中列支;活动费、公费用由组织活动的工会负担。
10.财政部《关于企业员工休养成本支出的回函》(〔82〕财企字100号):
员工经批准到休养所休养的往返车费,属于因工重伤的,全部由企业报销;属于疾患或非因工重伤的,五十英里以内的,由员工本人自理,五十英里以外的,原则上由企业补贴二分之一。员工在休养所休养其间的伙食费,可由企业适当予以补贴,最多不得少于伙食费的二分之一,如因身体虚弱或经济确实困难负担不起伙食费的,可酌量增加其补贴费,但不得少于伙食费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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