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根据: #
国家发展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建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
(二)支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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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支持重点不一样,按照国家通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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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条件: #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述资格条件: #
1、项目单位符合中小企业标准; #
2、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新政要求; #
3、按照投资管理规定进行了核准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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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单位建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规违法行为。 #
(四)申报资料: #
1、资金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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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
3、项目自有资金和筹措资金的证明材料2023年环评资质申报条件,有固定资产投资按揭的项目需开具建行按揭承诺函; #
4、环保部门开具的项目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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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市规划部门开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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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新增农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开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7、项目报建文件申须附有设备采购清单; #
8、项目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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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属文件虽然性负责的申明。 #
(五)资金支持方法和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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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确定补贴标准: #
投资额在1000亿元及以下的,补贴资金比列为12%。 #
投资额在1000亿元-3000亿元(含3000亿元),补贴资金比列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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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3000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列入资金安排范围。 #
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当初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2023年环评资质申报条件,不列入资金安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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