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勘测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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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进和建立工作方法,加强“放管服”工作力度,现将勘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加强勘测设计资质管理 #
继续进行勘测设计资质动态核查,并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甘肃城乡住房建设厅官网,进一步强化勘测设计资质动态监管,对勘测设计单位的市场行为以及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测,并将检测和处理结果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对监督检测中发觉勘测设计单位违规违法进行经营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将给以全国通报并勒令进行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 #
今后,各勘测设计单位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依照我厅统一制式要求,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刻章单位自行刻制勘测设计文件专用章,印模方式详见《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变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建设〔2023〕494号)。 #
勘测设计文件专用章每三年刻制一次,有效期为三年后的3月31日。在此期间资质动态核查存在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不得自行刻制下一阶段的勘测设计文件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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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甘肃城乡住房建设厅官网,之前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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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