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财会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会计应该知道的几个知识

2023-12-0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明天我们一上去学习出口退税会计应当晓得的几个知识。 #

第一个问题:出口退税企业怎样理解和估算“免、抵、退”税? #

我们晓得“免、抵、退”税是税收的一种方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出口货物推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推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

这儿你们要注意的是,“免、抵、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使用的退税方式,而“免、退”税是指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使用的退税方式,简单理解就是:生产型出口企业,增值税估算推行“免、抵、退”制度,对应的申报系统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而外贸型出口企业,增值税估算推行“免、退”制度,对应的申报系统是“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这三者税收征管对象和估算方法上具有显著区别,不能混淆了哦。 #

这么,怎样理解“免、抵、退”税三个字的含意呢?

#

推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缴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出口退税金额怎么计算,注意假如是外销的产品,就要按不含税销售额*17%估算增值税进项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损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返还的销项税额,抵顶外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外因应抵顶的销项税额小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给以退税。 #

“免”税和“退”税比较容易理解,而“抵”税的过程相对比较复杂一点,这也是在新政概念困惑你们的地方,这么,“抵”税究竟是如何“抵”的?

#

“抵”税实际是一种抵顶制,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的销售都是既有出口,又有外销,所以当期出口产品所实际消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交纳的销项税额实际未能确切辨析,税收实践就采用了人为确定退税率,但是首先以估算下来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抵顶外销产品应纳增值税的简易处理,实际是简化了增值税征纳环节的课税、退税过程。 #

然而抵顶过程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

一、不需抵扣,当估算的外销部份应纳税额大于零,这时实际上不须要抵顶,所以当期应返还全部出口应退税额,企业当期期终留抵税额为正;

#

二、计算出的外销部份应纳税额为小于等于零,这时就先以出口应纳税额抵顶,抵顶的结果也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抵顶然后当期不须要再纳税,即抵顶有余,而且还有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这时就将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返还企业,这部份应退税款在金额上等于估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这些情况下抵顶金额等于名义应退税额(即免抵退税额)与实际退税额之间的差额,这些情况下期终无留抵税额;另一种情况是抵顶以后,还应当收取一定数额的增值税,即不足抵顶,这意味着当期应退税额早已全部抵顶应纳税额,并且还有未抵顶完的税额。

#

所以“财税〔2002〕7号”规定为:“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抵”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损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交纳的销项税额,抵顶外销货物的应纳税额”。这或许可以理解为在实践中,“免、抵”两个环节是同步进行的,免抵以后再确定是否应退以及应退多少税额。 #

“免、抵、退”税应当怎样估算呢? #

(1)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缴和抵扣税额)

#

(2)免抵退税额:

#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 #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

①如当期终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终留抵税额 #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

②如当期期终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

当期免抵税额=0

#

当期期终留抵税额按照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这实际是一组当期实际应退税额的判别公式。采用的思路是:当期应退税额=MIN[当期期终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取两者中较小的一个)。 #

我们再来思索一个问题:出口企业的财务人员在申报出口退税时会碰到自己折算的FOB价(也就是离岸价)与电子口岸中的不一致,这是咋回事呢?

#

我们晓得,海关在统计进出口财税通货物金额时,是采用人民币和港元两种货币进行统计,假如有采用这两种货币之外的货币清关的,海关会按照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和港元进行统计。 #

按照规定,“进出口财税通货物的价钱以其他外币计价的,应该分别根据海关课税适用的各类外币对人民币的计征汇率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月公布的各类外币对欧元的折算率,折算成人民币值和欧元值进行统计”。也就是说,不管采用哪些币别清关的,海关在统计为人民币金额时是按进出口月份(出口以出口日期为准,进口以申报日期为准)固定日期的人民币汇率进行统计;在统计为美金金额时则是按进出口月份上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外汇局发布的《各种货币对欧元折算率》中的各币别折算港元的折算率来统计。 #

因而出口退税金额怎么计算,电子口岸和税局端的欧元离岸价是按出口月份上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汇率折算而至的。 #

而我们出口企业在处理出口清关单时,是以出口月份1号或第一个工作日人民建行发布的外汇牌价即中间价进行折算,这样才会因海关统计汇率与企业汇率不一致导致企业所申报的FOB金额与税务局初审系统中的不一致。不过这个不一致大部份地区是容许的(除非超5%),假如遇见税局非要我们按税局的离岸价申报,则企业可以直接在电子口岸中查询“海关统计港元价”,以该金额进行退税申报。

#

其实了,电子口岸中的统计港元价并不总是确切的,有时侯海关会统计错误,假如遇见因统计错误导致的则须要找海关重新传输确切的数据。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