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财会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关于继续开展2023年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12-2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各地方总会计师商会(研究会)、各分会(代表处),各会员、各有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变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推动促进我国特色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中国总会计师商会(以下简称中总协)依据中总协〔2023〕20号《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将继续举办2023年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工作。现将相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

一、评审机制

#

本次评审由2023年度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委会设总指导1人,校长1人,副院长1-2人,评委会成员从中总协“管理会计千人专家库’(名单详见中总协〔2023]4号文)中形成。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中国会计师协会官网中国会计师协会官网,负责评委会的日常行政与管理工作。

#

二、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一)申请条件:

#

申请人应具备《评审办法》中要求的基本条件、任职资历及能力要求,申请人任职单位规模应达到《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

(二)申请人应递交以下材料: #

1.《2023年度特级管理会计师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电子版;

#

2.报批作品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电子版; #

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打印件及电子版; #

4.二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纸质版反面用钢笔标明姓名)。

#

三、参评要求 #

请各地方商会、分会(代表处)积极推荐所属会员单位中符合评审标准的人员参评。本次参评不缴纳任何费用。

#

四、申报时间 #

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