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及报考条件的通知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守法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出席经济专业高级资格考试。 #
中等专业分校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取得经济专 #
业高级资格(含1992年年末曾经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201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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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守法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出席经济专业高级资格考试。 #
中等专业分校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取得经济专
业高级资格(含1992年年末曾经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近日根据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高级经济专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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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本科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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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专科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2年; #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 #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根据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考出席经济专业高级资格考试。 #
依据《关于同意台湾、澳门市民出席大陆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澳门、澳民村民均可根据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考出席考试。 #
注:有部份地区报名条件稍有差别,具体可查看当地当年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11年度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
各市、市、区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
依照省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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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云人考〔2008〕7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度全省经济专 #
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事中心出函〔2008〕14号)精神,2011年度度全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1年度11月进行,现将报考及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
一、报名条件和考试时间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报考条件继续执行人事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施行办法》(人职发 #
〔1993〕1号)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补充规定》(人职发〔1993〕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经济师报考条件,应届结业生可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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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科目
下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1月1日 #
早晨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考试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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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捷考生报考考试,推行现场报考和网路报考两种形式组织施行报考工作经济师报考条件,具体办法
如下: #
考生可以登入湖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站:、或
进行网路报考。网路报考办法如下: #
1、考生可以在2011年度3月25日至2011年度4月25日的任何时间和地点登录以上 #
任意一个网站,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考试报考表》,并将一寸免冠护照电子相片上传;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在考生递交完整信息一天以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和电子相片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考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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