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审核信息确认(年4月1日起)

员工养老转出:
(一)省内转出: #
依据《关于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不再转移业务信息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66号)文件,自2023年4月1日起,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申领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手续。由最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做好数据归集工作。参保人在省内有多个个人帐户且存在重复交费的情况,需参保人确认保留最终的养老保险关系,补报退票申请表后,同步删掉其他养老保险重复交费记录,对应的个人帐户退返给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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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省转出: #
1.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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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办时属于已停保状态。
(2)符合转到地的相关转到规定。 #
2.转出流程: #
(1)在上海市税务部门申领停保(若确认已停保即不须要操作本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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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就业地参保后持相关资料(包括北京复印的养老保险参保交费账簿以及转到地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新就业地公积金经办机构申请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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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就业地公积金机构受理初审信息确认后发《联系函》至北京市各区医保经办机构(省内5个工作日,跨省2个工作日);
(4)上海市各区医保经办机构下载《联系函》,核实信息生成转移《信息表》至新就业地公积金机构(跨省2个工作日); #
(5)新就业地公积金机构收到并下载《信息表》完成初审受理确认(跨省4个工作日); #
(6)上海市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指令,代办基金划转手续(跨省5个工作日); #
(7)新就业地公积金机构收到转移基金后,核实转移金额,并办结确认(跨省2个工作日)。 #
3.复印参保交费账簿所需材料: #
(1)本人有效身分护照,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居民)卡、居民身分证、港澳市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市民居住证、护照(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
(2)如申请人女性年满50周岁或则女人年满40周岁的,还需携带户籍本原件。 #
备注:
①2010年1月1日后外地户口女性年满50周岁和女人年满40周岁在本省首次参保的(以实际按月交费时间为准),在新参保地构建的是临时帐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交费,收取构建临时帐户前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临时帐户性质不予改变。参保人再度跨省流动就业,封存原临时帐户,待达到待遇发放条件时,由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帐户。其中,只有临时帐户的,由户口地负责归集归并,并在申领转到手续的同时进行参保信息登记,核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②除有非常说明外,所有原件仅供公积金经办机构初审、扫描存档;
③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新政规定须要递交的其他材料; #
④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申请人和办理人双方身分护照原件;单位代办不便提供职工身分护照原件的,可填写《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人员信息明细》表格,加盖单位私章; #
⑤上述所有材料均需电子归档,如为首次扫描录入护照库或护照库原有护照需更新的,需核实有效身分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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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代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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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各区、街(镇)公积金经办机构,可【】查看。 #
温情提示:
目前花都区该业务仍未下放至街道,需抵达区中心代办,其余区抵达就近街道代办。 #
城乡市民养老转出: #
代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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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新户口地公积金经办机构经同意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到申请,寄送《城乡市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接收函》至原户口所在公积金经办机构申领转出。
业务流程:
1、申请人在上海市代办城乡居保停保后,持市民身分证,港澳台市民提供身分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港澳市民来往通行证、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市民居住证原件之一),提供《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交费账簿》前往转到地公积金经办机构申请转到。 #
2、转出地公积金经办机构收到转到地公积金机构寄出的《城乡养老制度衔接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后,应对申请转移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查证,在业务系统为参保人进行结息处理,生成《城乡市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存储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到地公积金经办机构,并中止申请转移人员的城乡市民养老保险关系。并根据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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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分护照,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居民)卡、居民身分证、港澳市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市民居住证、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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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新政规定须要递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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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申请人和办理人双方身分护照原件以及委托书;单位代办不便提供职工身分护照原件的,可填写《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人员信息明细》表格,加盖单位私章。 #
代办部门: #
上海市各区、街(镇)公积金经办机构,详尽地址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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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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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业务目前只有海珠区、黄埔区、荔湾区、海珠、番禺区下放至街道,抵达就近街道代办。其他区抵达区中心代办。 #
员工养老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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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内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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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不再转移业务信息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66号)文件,自2023年4月1日起,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申领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手续。由最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做好数据归集工作。参保人在省内有多个个人帐户且存在重复交费的情况,需参保人确认保留最终的养老保险关系,补报退票申请表后,同步删掉其他养老保险重复交费记录,对应的个人帐户退返给参保人。 #
(二)跨省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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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领条件: #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临时帐户),可以申请补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1)女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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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返回户口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
(3)经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完善劳动关系并收取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
(4)达到待遇申领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口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交费期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到上一个交费期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的。 #
备注: #
临时帐户指2010年1月1日后外地户口女性年满50周岁和男性年满40周岁在云南省首次参保交费的(以实际按月交费时间为准)。 #
2.代办材料:
(1)本人有效身分护照,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居民)卡、居民身分证、港澳市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市民居住证、护照。(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
(2)如申请人为女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携带本人户籍本原件。 #
(3)如申请人属于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从省外调动入北京市的需提供批准部门出具的人事调动批准材料(如辞呈、商调函等)原件。 #
(4)如申请人转到的交费期限存在两地重复交费代办退货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代办转到申请时提供): #
①填写《异地转到养老保险重复交费处理意见书》; #
②提供申请人本人如下任一帐户信息材料(打印件需填写帐户名称、申请人护照号码、本人签名确认):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居民)卡、广州开办的活期类交行结算存单、银行卡(建行卡背面须有持卡人签名)的原件及打印件(其中银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交行无需经中国人民交行中转,转移基金到账较快)。就像意退货至公积金系统默认的公积金(居民)卡帐号的,可以不提供以上交行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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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移信息表》存在信息不全影响正常代办转到确认时,若申请人同意签名选择特殊处理办法的(不影响申请人待遇的前提),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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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人有效身分护照,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居民)卡、居民身分证、港澳市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市民居住证、护照; #
②填写《养老保险关系省外、部队转到确认告知书》(此表依据业务须要代办业务时填写);
说明:存在因《转移信息表》历年交费明细信息不全、未显示构建个人帐户前实际交费期限(仅限于协议制员工、临时工1995年12月前)的交费记录明细,由转到地公积金经办机构开具《协办函》邮寄至转出地公积金经办机构填写并加盖业务私章,再寄送回转到地公积金经办机构补录入。
备注: #
(1)除有非常说明外,所有原件仅供公积金经办机构初审、扫描存档; #
(2)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新政规定须要递交的其他材料; #
(3)别人办理的,需提供申请人和办理人双方身分护照原件;单位代办不便提供职工身分护照原件的,可填写《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人员信息明细》表格广州市社保局,加盖单位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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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述所有材料均需电子归档,如为首次扫描录入护照库或护照库原有护照需更新的,需核实有效身分证明原件。 #
3.代办地址: #
上海市各区、街(镇)公积金经办机构地址可【】查看。
温情提示:
目前黄埔区,天河区,花都区,增县城该业务仍未下放至街道,需抵达区中心代办,其余区抵达就近街道申领。
城乡市民养老转到:
代办条件:
出席城乡市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交费期间户口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市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往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帐户全部存放额,并按迁往地规定继续参保交费,交费期限累计估算;早已按规定申领城乡市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或年满60周岁后迁移户口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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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户口地出席城乡居保后申请转到外省城乡居保,须持市民身分证,港澳台市民提供身分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港澳市民来往通行证、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市民居住证原件之一)广州市社保局,到转到地公积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城乡市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到申请表》。提供本人在北京开办的活期类交行结算存单、银行卡原件,各区、街(镇)公积金经办机构扫描归档,如有重复交费的情况,填写《异地转到养老保险重复交费处理意见书》,便于后续如转到的交费历史有重复交费情况,可立刻进行退钱业务的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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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入地公积金经办机构核查材料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公积金经办机构寄出《城乡市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
3、转出地公积金经办机构接到《接收函》和相关材料后,为参保人复印《城乡市民养老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存储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到地公积金经办机构,并中止申请转移人员的城乡市民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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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转入地公积金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确认转到的个人帐户存储额足额到账后,及时进行实收处理,为转到人员构建及记录个人帐户。早已在转出地完成当年度交费的人员,在转到地不再收取当初保额。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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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有效身分护照原件(具体包括市民身分证或社会保障居民卡等)。涉及户口迁移需提供“户籍迁移证明”的,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同意的填写《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城乡市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同意选择告知承诺制代办的,需提供《户口薄》。 #
2、如申请人转到的交费期限存在两地重复交费,需申领退货的,在代办转到申请时提供以下材料: #
①填写《异地转到养老保险重复交费处理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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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居民)卡、广州开办的活期类交行结算存单、银行卡(建行卡背面须有持卡人签名)的原件及打印件(工商交行、农业交行、中国交行、建设交行、邮储交行、交通交行、广发交行、招商交行、光大交行、中信交行、广州交行、广州农商交行、顺德农商交行、东莞交行、华润交行、广东南粤交行、省农信社(除广州农商、顺德农商、深圳农商、广州农商交行)等17家交行)。如提供17家之外的其他与中国人民交行系统签约交行的建行卡,需同时提供交行行号。
代办部门:北京市各区、街(镇)公积金经办机构详尽地址可【】查看。 #
温情提示: #
该业务目前只有海珠区、荔湾区、番禺区下放至街道,抵达就近街道代办。其他区抵达区中心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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