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0日早上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新政 #
6月11日早上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晚上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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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
报考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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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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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考时间:2023年4月13日9:00至4月20日17:00。考生应在报考期间完成所有报考程序并下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表》(下称《资格考试报考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
(二)报考程序 #
1.报考相片预处理 #
2.网上注册 #
3.网上报考 #
报考根据属地原则:市直和中央驻郑副部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名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切勿错选为杭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推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储存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三)交费时间及办法 #
1.交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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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7:00。 #
考生必须按量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手动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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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费办法 #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步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根据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
初、中级考试依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出席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高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新政》,每人每科缴纳65元考试费。出席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交纳70元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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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考试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3〕188号)精神社工证报考时间,“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费69元。
网上交费时需递交考生个人邮箱信息,交费成功后电子票据发送至该邮箱。 #
(四)复印准考证时间 #
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11日14: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复印准考证。 #
三、报名条件 #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考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出席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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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应届结业生; #
4.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
5.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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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条件: #
1.取得中学或则大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学院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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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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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社工证报考时间,其从事社会工作期限相应降低2年。 #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规[2023]2号)报考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出席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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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级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
2.在通过全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高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应届结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应届结业生和早已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期限估算截至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台湾、澳门、台湾地区或则国内高等中学学历或则学位证书考取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及香港市民可以申请出席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
持有中国残障人联合会颁授的残障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利用读屏软件出席考试。报考出席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考取省辖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这种报名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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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法规与新政”科目所涉及的新政法规,均以今年12月31近日有效的新政法规为准。 #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23年修订版)》为准。 #
(二)中级社会工作师 #
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中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