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培训机构:
本着公平、公平、科学、择优原则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为鼓励社会优质培训资源参与政府补助培训工作,依据《杭州市职业培训补助(捐助)施行办法》(杭人社发[2023]27号)和《杭州市职业技能提高行动施行方案》(杭人社发[2023]43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我中心拟举办上海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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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认定定点培训机构承当创业培训项目为:网路创业培训、GYB创业培训、SYB创业培训、IYB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等5个项目。 #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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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工高校、职业高校、普通院校、行业主管部门所属培训中心以及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公办职业培训中学(其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定点机构申报对象仅限在杭普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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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培训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 #
3.近2年内无发生经查属实的重大投诉风波,且至本项目认定截至时间止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规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规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技术标准及要求,场地及设施设备须要有面积不多于60平米的标准化课室2个(含)以上,同时拥有投影仪、黑白板、多媒体讲台等教学设备。(申报网路创业培训的机构起码要有一间配备30台笔记本及正常运行的网路宽带的寝室,申报模拟实训的班级起码需配备两间40台及以上笔记本及正常运行的网路宽带的寝室)。配备教学监控设备,设定教学监控人员职能,构建监控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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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需配备所申报创业培训对应各项目师资起码一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起码两名,及具有会计上岗证的财务管理专员。 #
三、申报材料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申请表》(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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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打印件(加盖私章);
3.法人证书正、副本打印件(施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变革的,只需提供变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打印件,加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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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打印件(加盖私章); #
5.培训机构人员清册(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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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机构师资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授的《创业讲师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协议或则聘用书打印件;财务人员需提供《会计上岗证》、劳动协议或则会计外包服务协议和身分证打印件;管理人员提供身分证和劳动协议打印件(加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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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学及办公场地场所产权或租赁协议相关资料及设备清单和相片(加盖私章); #
8.提供具有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疫情防治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加盖私章); #
9.投标人需按照创业培训相应项目的培训计划,提供各个项目的培训计划(含培训目标、课程说明、授课计划表等要素)(加盖私章); #
10.机构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的近2年内无重大违规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
11.机构社会奖项证书或嘉奖文件(如有请提供); #
12.其它相关资料。
四、申报相关事宜 #
1.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今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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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中河东路242号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7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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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人:杨敏华0571- #
陈特嘉0571-
上海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
今年1月11日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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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训机构人员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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