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预计6月底颁布实施

从官方最新消息来看,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预计将于6月底颁布实施。 #
5月16日,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本函是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芜湖市人大代表关于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决定的答复。 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了《关于支持地方建筑业企业资质水平提升的建议》。
信中提到,芜湖市下一步工作计划是: #
充分利用新资质标准实施契机,进一步支持芜湖市建筑业发展 #
今年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现行三级、二级资质合并纳入乙级资质,预计6月底颁布实施。 届时,我局将积极学习先进省市实施新标准的好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实际,吃透、用尽政策,把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并且更强。
根据已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安徽省住建厅官网,新型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改革发生较大变化: #
此前我们已经解读过新的资质标准。 以下为相关文章摘要: #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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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娟代表: #
我收到了你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支持地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水平提升的意见》。 经研究处理安徽省住建厅官网,答复如下: #
一、近年来,我市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 #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持续促进建筑业发展十二条意见》的实施细则》,过去三年年纳税总额(建筑业)已超过45万元,取得升级资质1年以上且无失信行为的建筑企业,可申请专业承包资质升级,无需提交企业业绩。其他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主管部门予以许可;今年将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并不断推进的关于建筑业发展十二条意见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授予符合条件的预制装配式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
(一)加大支持企业资质升级的政策宣传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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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关于持续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持续促进建筑业发展十二条意见》的实施细则》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持续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 印发《意见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结合全市建筑业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二是继续学习合肥等地先进经验,继续加大对企业资质升级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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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充分利用新资质标准实施契机,进一步支持我市建筑业发展 #
今年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现行三级、二级资质合并纳入乙级资质,预计6月底颁布实施。 届时,我局将积极学习先进省市实施新标准的好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实际,吃透、用尽政策,把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并且更强。
(三)进一步加大对武威市的政策支持
今年3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建筑企业资质委托部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市函[2022]225号),将本级权限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包括陈娟代表提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三级提升为二级)委托给报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 以此为契机,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持续促进建筑业发展十二条意见的补充意见》规定的“装配式企业”、“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升级工作移交由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行。 我局届时将予以业务指导,并支持武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开展省辖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批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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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类别:A类
联系单位: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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