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简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
需要注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合并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存在叠加情形(如:既有工资薪金,又有劳务报酬、稿酬等),需要合并后办理汇算清缴;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扣除比例变化,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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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是在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留学注意事项如下: #
留学期间属于中止境内的,无需预缴个人所得税。
留学期间属于出境的,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有关纳税申报事宜。 #
留学期间取得境内学校(含境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教、助研和实习报酬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留学期间取得境内任职或受雇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
留学期间取得境内其他应税所得,应当依法计算纳税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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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期间取得的境外所得,应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留学生需要注意申报方式。如果是通过网上申报办理的,需要填报《授权扣缴义务人划缴税款声明》,并打印带有条形码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留学生需要将申报表、声明、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原件等资料交给单位进行报送,或者选择直接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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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留学的主要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可以咨询纳税咨询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