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海技术学校相关:江苏航运学院招生简章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航海技术学校,其前身为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在2020年制定了普高招生章程。 #
第一章总则 #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着的招生规定,结合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考虑到要确保招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还要规范招生所涉及的行为,并且切实维护考生拥有的合法权益,立足于我校自身实际情况,从而制定这一章程。 #
二、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三、学校的全称是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其之前叫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的国标代码是12703,至于学校在各个招生省,包括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代码,要以各省,也就是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招生部门所公布的内容为准。 #
学校用于办学的地址是,位于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通盛大道185号,此处需注明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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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简介 #
我校是由国家举办之公办院校,为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其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该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是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是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 #
五、面向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专科生招收的是学校,颁发学历的学校称作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对于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会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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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机构 #
六、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 #
七、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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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校依需求组建赴各个省,也就是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招生工作组,此工作组担负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工作,还有咨询工作。招生工作组的组长是由学校来进行聘任。 #
九、学校的招生工作,有着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监督,还有学校纪委实施多重监督这一机制,学校招生工作于监督部门的监督状况下开展,并且同时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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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依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鉴于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形,全面考量各省份高考人数,顾及生源质量,考虑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状况,展开综合分析,进而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审核之后,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予以公布。 #
十一、所有招生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十二、只要是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也就是那些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就都能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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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学校严格依照教育部所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规定来执行,依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新入职海员的体检条件是听力要正常,不能有色盲色弱情况,双眼裸视力需达到4.6及以上,所涉及的专业是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这可供考生当作参考,且不会对录取造成影响。
十四、所有专业对于男生和女生的比例都不进行限制,因为行业具有特性,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这三个属于航海类的专业,更加适宜男生去报考。 #
十五、学校按照教育部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所提出的要求,施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秉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依照公平、公开、公正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成绩与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依照招生有关规定来展开录取。 #
十六、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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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美术)来分类开展录取工作,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则依据其高考改革方案里的相关规定来实施录取。 #
十八、学校会依据各省,也就是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调档比例。要是生源处在不足的状况下,那么就会参加征求并平行院校志愿,或者进行降低分数录取。 #
十九、对于江苏省普通类进入档案的考生其录取排列顺序的原则是,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这个原则,针对进入档案的考生南京航海技术学校,区分文科和理科,按照总分数从高到低依照志愿的顺序来开展录取工作。总分相同之际,依据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分数与附加题分数相加所得之和,从高到低予以排序;倘若依旧相同 ,那么文科类考生接下来依次依据语文(不包含附加分)、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接下来则依次依据数学(不包含附加分)、语文、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上述规则完成排序之后,要是仍然相同 ,就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来进行排序。 #
二十、给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开展录取排序遵循这样的原则,那就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来操作,对于进档考生依据总分从高到低依照志愿顺序实施录取。当总分处于相同情况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这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予以排序;要是仍然相同,那就按照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开展排序;倘若依旧相同,那就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或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等指标进行排序。
二十一、报名参加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得参加所在省份举办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投档总分依照各省相关文件规定的计算办法来执行。录取之际,遵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这个原则,对于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顺序予以录取;当投档总分一样时,按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要是依旧相同,那就依次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之和、语文科目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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