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京人社发〔2022〕5号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北京财政局网站,逐渐增强城乡市民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城乡市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23〕174号)规定,结合天津市经济发展情况,经省委、市政府批准,现就调整今年城乡市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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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乡市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市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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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不满65周岁人员,每人每月降低37元;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降低42元。 #
二、自今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发放城乡市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条件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87元,福利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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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发放城乡市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北京财政局网站,不记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已发放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200元暂不记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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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当50%。请各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落实调整标准和财政补助资金,做好宣传和相关服务工作。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州市财政局 #
上海居民局势 #
今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