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建筑考试 > 监理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2026-10-0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法定单位。出具的捡测报告具有法定效力。   1.主要任务   (1)国家级检测机构:法定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国内为最终裁定,在国外具有代表国家的性质。   (2)各省级、市级、县级检测机构:   ①在建工程的抽检,向本地主管部门报告;   ②受同级主管部门委托对构配件、制品进行抽样检测;   ③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规定   ■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提供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检测机构完成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签字人签字   ■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方可生效   ■经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检测机构如发现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