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初级经济师评定标准
广西初级经济师评定标准如下: #
1. 报名参加初级经济师考试,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初级经济师证。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
2. 根据考试合格标准,试卷满分为140分,合格分数为84分。也就是说,考生需要达到84分及以上才有可能通过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涉及专业广泛,考生需要在各个领域的知识中选取一个与自己工作或兴趣相关联的专业进行报考。 #
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还可以申请相应的资格评审,评审通过后将获得更高一级的职称。评审标准通常包括工作年限、工作经验、业绩成果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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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教育考试院。 #
广西初级经济师评定标准主要依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基本准则(试行)》(人社部令第7号)进行。此外,广西初级经济师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评审条件,可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初级经济师职称。 #
需要注意的是,评定标准可能会根据年份和政策变化而调整,建议以广西最新的评定标准为准。
广西初级经济师评定标准注意事项包括: #
1. 报名参加各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具备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以及符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的各项规定。
2. 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的征订请按照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当地新华书店的通知执行。 #
3. 考试考务费用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 #
4.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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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
6. 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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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需了解广西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以及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等信息,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并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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