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初级经济师授予单位
南宁初级经济师考试合格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或者财政厅授权的考试机构,发放初级经济师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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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授权单位可能会根据情况变化有所变更,可以联系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了解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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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初级经济师考试合格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师(初级)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报考部门。 #
南宁初级经济师授予单位的注意事项包括: #
1. 申报人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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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报人应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和提交材料。 #
3. 申报人应关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有关初级经济师考试和授予工作的通知,以获取最新的信息和要求。 #
4. 申报人应了解南宁市初级经济师考试和授予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
5. 申报人应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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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报人应关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收费标准,以确保缴纳相应的费用。 #
总之,申报人应仔细阅读相关通知和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顺利获得南宁初级经济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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