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批一级建造师注册
目前全国有35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公示,分别是:2023年3月15日的公示名单、2023年2月13日的公示名单、2023年1月18日的海南、广东公示名单、2022年12月31日的浙江、安徽、山东、广西、福建、重庆、甘肃公示名单。
请注意,具体的注册信息可以在住建部官方网站上查询。 #
抱歉,无法提供35批一级建造师注册2025的全部信息,但是可以知道:第一、二级建造师注册情况每年批次不一样,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上公布。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关注官方网站。 #
一级建造师注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共计35批:
提交材料规范。注册建造师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需要提交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不要求)、聘用合同等材料。 #
受理时间。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对于审核通过的申请,市、州级人事部门会将相关手续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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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发放。在获得申请受理并审核通过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7个工作日内发出通知,通知将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送达指定的地点,并由企业及时领取。
注意事项。在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期间,申请人应确保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私自涂改和复印。
此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申请人有弄虚作假或行贿受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其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资格证书将被注销,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 #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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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专业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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