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批一级建造师撤销
是的,第39批一级建造师撤销。具体名单可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中“政务要闻”栏目下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查询”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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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注册不是个人行为,而是由相关单位提出,并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同时,撤销注册后,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但仍然可以继续寻找工作。被撤销注册的人不能再次注册,需要使用时需要重新申请注册。 #
很抱歉,我无法确定您具体指的是什么意思。如果您能够提供更多的上下文或信息,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更准确的答案。 #
第39批一级建造师撤销注册注意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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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撤销注册,应当由一级建造师本人或其聘用单位重新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打印出《一级建造师注册变更表》。 #
2. 申请撤销注册的受理部门应当是省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注册的受理部门。 #
3. 申请撤销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收回凭证、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证明、新的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申请撤销注册的人员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合法。 #
4. 申请人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被住建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由聘用企业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撤销注册的申请。 #
请注意,如果您的证书被撤销,可能需要重新注册才能再次使用。具体操作请参照官方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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