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一级建造师转注册

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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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原聘用单位和现聘用单位都同意变更注册的情况下,填写《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 聘用企业与申请人达成一致后,在注册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并打印《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核表》。
3. 按照申报材料的要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聘用企业公章。 #
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包括:
1. 《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含变更前后相关材料)。
2. 原注册证书复印件1份。
3. 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
4. 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
5. 在校人员的报考承诺书(仅限中专及以下学历或确有专长人员)。 #
6. 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8. 原单位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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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请注意,上述材料仅为一般情况,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而有所变化。在准备材料时,最好先咨询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注册管理机构,以确保准备的材料齐全无误。
此外,变更注册的受理和审批工作通常由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具体流程和时间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进行操作。 #
一级建造师转注册的时间一般在2025年年底或次年初。具体时间您可以关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一级建造师转注册需要按照新的注册管理机构要求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可以咨询当地相关机构了解详细流程和要求。
房建一级建造师转注册注意事项如下:
1. 需要原注册单位配合,同意变更转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
2. 注册单位需要向新单位提供原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明,即变更前单位需在系统撤回注册资料,新单位在系统收到资料后才能上报。 #
3. 新单位要确保系统收到的资料真实有效,不会出现虚假资料的情况。
4. 转注册需要等待原注册满期,如果初始注册新单位,需要提供注册成功后的变更材料。 #
5. 转出和转入由原单位同意变更后,由新单位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新单位在成功上报后将加盖本单位、注册人员和省厅的公章的申请表打印下来,并携带原件到建设厅进行审核。
6. 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有:申请表2张2寸照片,原注册单位的解聘合同原件、复印件和转注的申请表和复印件;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就是办理房建一级建造师转注的主要步骤和注意事项,供您参考。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