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认定

福建省一级建造师不是认定,而是职业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是职业资格类别的考试,是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层次准入控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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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因此,不存在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认定相关职能。 #
如果您想了解福建当地的相关政策,建议您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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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认定相关的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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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计认定时间: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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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认定主体: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 认定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一级建造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关注官方通知以获取准确信息。 #
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认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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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认定人员须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助理执业证书》并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等工作满10年且业绩突出,由该人员的直接上级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和《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助理执业证书》复印件。
2. 单位的基本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资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表填写要规范、材料要齐全。 #
3. 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能够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认定。 #
4. 申请认定人员属于永久受理范围,但每年受理认定数量有规定,超出规定数量后将不再受理认定。 #
5. 受理认定时间过后,不能再次受理认定。
6. 提交材料一定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7. 提交的证书要在个人和单位之间加盖福建省注册执业人员章才可以生效。
以上就是申请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认定的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建议您咨询福建省当地人事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