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考后复核

福建一级建造师考后复核相关信息如下: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请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交报考条件的告知》,通知中明确指出,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需要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信用考核评价系统”填写并提交《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条件复核表》后,携带报名材料到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进行现场复核。 #
请注意,具体地点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变动,建议咨询当地建设部门官网获取准确信息。 #
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可以参考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发布的通知。 #
福建一级建造师考后复核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月17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材料即可,无需到现场。复核地点: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8号)。复核对象包括: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其他科目成绩有异议的考生,由省中心组织“人工阅卷”进行批改,复核结果由省中心反馈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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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福建人事考试网的通知公告为准。 #
福建一级建造师考后复核注意事项如下: #
1. 复核时应提交报名表等相关材料。 #
2. 考生应按考试机构要求进行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
3. 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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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应对复核过程进行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
5.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相关单位。
请考生按照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