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章
福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章是红色的圆形章,尺寸为6.5cm。注册证章是证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标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设计,并由各省级注册证书管理部门自行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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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经过注册登记后才能以建造师名义执业,执业时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专用章》。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
抱歉,无法直接预测2025年福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章的具体情况。但是可以提供一些相关信息: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章是持证人员考取资格证书后,经注册后具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资格的凭证。根据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当在期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此外,持证人员应当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企业主管部门提交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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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章注意事项如下: #
持证人员个人严格遵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责,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服从企业经营管理。 #
企业应使用持证人员的真实姓名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得出借所持有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
持证人员应在所注册的企业执业,如要变更所从属的企业,需要办理好解聘手续并从新在新的企业注册。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持证人员依法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法定凭证,由持证人员本人保管、使用。 #
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
应当妥善保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防止遗失、被盗或者损毁,在发生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情形后,应当在相应省级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或者申请补办。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的关于福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章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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