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一级建造师证书
一级建造师证书各省如下: #
北京市:建筑、公路、机电、通信、市政公用、水利。 #
天津市:建筑、公路、机电、市政公用。
#
河北省:建筑、公路、机电、矿业、水利。 #
山西省:建筑、机电、矿业。 #
辽宁省:建筑、公路、机电、水利。
吉林省: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 #
黑龙江省:建筑、机电、水利。
江苏省: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浙江省:建筑工程、机电工程。
#
福建省:建筑工程。
山东省:建筑工程。 #
河南省:建筑工程、机电工程。 #
湖北省:建筑工程。
#
湖南省:建筑工程。 #
广东省:建筑工程。 #
海南省:建筑工程。 #
重庆市:建筑工程。
#
四川省:建筑工程。
贵州省:公路工程。
云南省:公路工程。 #
陕西省:建筑工程。
#
甘肃省:市政公用工程。 #
青海省:建筑工程。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为准。 #
抱歉,无法直接预测2025年各省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情况。目前,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
1. 山东:山东省从2021年开始实行“定向选聘”,主要是面向乡镇一级的基层单位,这一政策可能会影响到一级建造师证书在山东的含金量。 #
2. 北京:由于北京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都要求持证上岗,所以一级建造师证书必须挂在一家企业才能注册,因此北京一级建造师的市场需求可能会受到影响。 #
3. 广东:广东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不要求持证上岗,也就是说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外借,因此广东省的一级建造师数量可能会较多。 #
此外,不同行业的一级建造师证书情况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到各省的一级建造师证书情况,需要参考当地的政策、市场需求、行业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
建议参考当地的政策、行业情况、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了解更多信息。 #
一级建造师证书由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管理,其注意事项如下: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身份的必要条件,需妥善保管,不得出借、涂改、转借。
#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仅限持证者本人使用。如变更企业,由原企业及时到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交还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遗失的,应向省建设厅提出挂失,补办期间在建筑市场上执业的,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
聘用企业与持证者签订聘用合同的,由聘用企业与持证者本人按省建设厅的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和持证者户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
以上就是各省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注意事项,具体规定可能会因省份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