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级建造师复审资料
广东一级建造师复审资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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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名表、申报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
2. 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明、职称资格证书、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他材料。 #
3. 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4. 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1张(用于报名表、申报表,报名表和申报表所填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 #
此外,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省直设置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省直设置考点。考生选择报名点时,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报考区。具体为:广州市属单位人员选择“省直”报名点。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考试群或当地的考试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广东一级建造师复审资料根据往年经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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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考生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
学历证明:学历证书。 #
学位证明:学位证书。 #
身份证明: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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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职称证明: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都需要加盖公章,并确保真实有效。请注意,以上资料可能会根据考试中心的要求而有所变化。同时,请注意查看考试中心的相关通知,以免错过复审时间。
至于2025年的具体要求,需要等待广东考试中心的官方通知来确定。请注意,一年一度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提前关注并保存相关信息。 #
如果您需要其他地区的复审资料,也可以查阅相关资料,并咨询当地考试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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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级建造师复审资料注意事项如下:
1. 提交申请前,企业需将本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和申请汇总表电子文档(刻盘)报送深圳市建设局政务中心,并持打印好的纸质表格到政务中心现场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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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注册证书及印章的刻制,请自行联系有资质的刻章单位,并持证到建设局窗口备案。
3.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州市属企业上报的资料应加盖企业公章的广州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外地企业上报的资料应加盖企业公章的在当地工商部门的企业档案资料及广州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 申报人员必须提交申报前三个月本企业的社保核定单(以申报当月核定单为标准),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其中申报人员为非本单位人员的需另附申请说明。 #
5. 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上(原聘用企业未加盖公章的除外)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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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供您参考,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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